现在的农村,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方面,农村的面貌可以说是“旧貌换新颜”,基本告别了过去的脏乱差的形象;另一方面,农村人的整体收入水平也大幅提高,生活水平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

不过,在当前的农村,还是有部分人因为各种原因,比如说患病、残疾、家里没有劳动力等,导致生活困难。为了帮助他们,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国家在农村推出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就是农村人俗称的低保。通过低保政策,国家每年给这些生活困难的人发放救助资金,起码也能保障他们的吃、穿等基本生活需求。

低保政策在农村推出以后,帮助了无数生活困难的农民。对这些人来说,每个月几百块、每年四五千的低保救助,看似不多,却帮了他们大忙。但是,低保每个月几百块钱的救助资金,现在在农村却被一些总想不劳而获的人看上了。他们往往家里条件不差,但却通过种种关系,主要是勾结村干部,来违规把自家弄成低保户。

这是因为,农村低保户,都是由村干部先确定名额,然后再向上级申请,最后确认通过就可以了。可以说,村干部对谁能成为低保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你家里再穷,村干部不给你往上报,那也是不可能拿到低保补助的。

一些村干部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权”,觉得不用白不用,就容易出现各种违规现象。前段时间,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勤兰村委副主任包泰光,被查出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儿子、侄子、外甥等三亲六故共12人,违规办理低保,让他们领取低保补助。这个村干部竟表示,“给别人还不如给自己人”,把国家给的低保救助当成自家的“小金库”。而2018年年底,河北乾安县大布苏工业园区的民政助理,也被查出在给村民办低保时,违规收取、故意索要59户低保户超过10万元资金。

当然,这两个村干部现在已经被查处,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前段时间,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利用3年时间,严查农村低保存在种种乱象,其中,以下3种将是重点处理对象。

1、“人情保”“关系保”

前文提到的村干部的想法,“给别人不如给自己人”的确代表了现实中一部分村干部的态度。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反正不用自己出钱,都是国家“白白”给的,这便宜不占白不占。因此,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人情保”“关系保”等低保乱象。

有的村干部是主动帮亲戚朋友办,显示自己有本事,能力强。有的则是禁不住别人说,自己动摇了违规给别人办。不管哪种情况,都是不合规定的。

2、子女有赡养能力的

现在一些农村,子女进城之后,父母独自在农村生活。但是,子女明明有赡养能力,却给父母办了低保。这种情况首先就是违规的,发现一起也要取消低保资格。

3、家庭收入超过低保要求的

低保对家庭的整体收入水平是有严格要求的,超过这个标准,就不能领取低保补助。同时,家庭成员也不能隐匿、虚报收入。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这个收入标准也不一样。

以上这3种情况,都是不符合领取低保的条件的,一经发现就不能再领低保了,农村人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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