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城市快报 通讯员:张玉恒 转自:天津高法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

今年4月24日,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诈骗案件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赵某姗向刘某谎称可以办理限价房,刘某将此事告知朋友王某,后赵某姗以缴纳定金名义骗取刘某钱款5万元,并通过刘某骗取王某10万元,后在刘某催讨下退还钱款4万元,刘某将其中3万元退还王某。2017年1月至2月间,赵某姗用同样手段骗取亲戚赵某某41万元,后在赵某某催讨下退还30万元。同时,赵某姗骗取合作伙伴王某某钱款共计40万元。6月1日,河西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赵某姗犯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