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丽今年18岁,是一名大一的学生。目前正在放暑假。

有一天,小丽准备去找朋友玩。当时雨下的很大,小丽便决定乘坐公交车。

她在展览馆站乘上了一辆239路公交车。许是下雨的关系,车上人挤得满满当当的,没有一个空余座位,过道里连转身都十分困难。人挨人人挤人。

小丽上车后,随着人群很快就被挤到了后门下车的位置。她左手扶着栏杆,右手用手机刷微博解闷。

正在这个时候,小丽突然感觉到一阵不对劲,感觉屁股处有个热热的东西在磨蹭,顶她,还传来一阵男子的喘息声。她感觉到身后的男子正在用下体在小丽的裙子上不断磨蹭。

小丽气愤交加,立即打开手机拍照模式并翻转镜头,拍下了后面“公交色狼”的模样。

该男子见小丽拍她,立即转身向车门走去。这时车开到了南五马路附近。

小丽本来想把“猥琐男”抓住,但因手里东西太多而放弃了。

但小丽觉得这么放走太便宜她了。

小丽灵机一动,瞬间女汉子附体,提起长裙,一脚朝色狼后腰使劲踹去。

男子被一脚替下了车,在车门关上的瞬间,男子趴在水坑中破口大骂。

看到小艾将男子踹下车,车内瞬间安静,乘客们惊呆了,有大妈问小艾怎么了,小艾回答“他是个色狼、变态!”。

女生遇到猥亵怎么办?

一旦在公交车上遇到疑似情况,可采取以下方法应对:

一、怒视对方,并向人多的地方移动,不要将自己孤立起来;

二、如对方不识相,可大声呵斥他,让他暴露在众人的目光中;

三、如果做得太过分,可以请求公交车司机停车关门,找周围证人作证,等民警来处理。

女生遇到猥亵,应该报警。性质严重的,涉嫌猥亵罪,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罪、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