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在黄河路经七路交叉口向东约100米路南,郑州市民张女士骑电动车撞上隔离桩摔倒受伤,后送医被诊断为颅脑损伤,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抢救多日后,7月11日上午9时许,该女子因抢救无效去世。
一个小小的桩子,就能致人死亡,这让骑车出行的郑州市民不寒而栗。不禁产生质疑,郑州这些隔离桩的设置是否合格?出了事后又该谁负责?有没有考虑非机动车行驶安全呢?
现状
实测11处隔离桩,间距无一处达标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防护设施中分隔设施的有关规定,分隔设施的高度应根据需要确定,分隔柱的间距宜为1.3m—1.5m。
在郑州的大街小巷,银白色隔离桩随处可见,但设置主体不一、标准不一的问题多有存在。不少隔离桩间距过窄,达不到规范要求,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7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张女士发生事故的黄河路97号附近,事发地点的血迹还没有完全消除。经过实际测量,该处非机动车道隔离桩,与其北侧行道树之间的距离为1.2m,并不符合1.3m—1.5m的隔离桩间隔标准。
隔离桩本是用来防止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但在张女士撞隔离桩的事发地点发现,原本用来阻止机动车的隔离桩并没有起到作用,仍然有不少汽车肆意违停。
事发路口附近一布艺商户表示,这条人行道上的隔离桩经常发生剐蹭事故,违停现象也很常见,有时候会有骑电动车的人摔倒,但是像7月6日那样严重的事故,“我还是第一次见。”该商户说。
沿着黄河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向东,记者实际测量了多个隔离桩的间距。事故发生地向东至花园路,共计11处隔离桩,每处隔离桩的数量不一,没有一个能够完全符合1.3m—1.5m标准的,最窄的一处间距只有0.96m。
而在文化路(纬三路至黄河路)东侧的非机动车道上问题更为严峻,单幅设置两个隔离桩,将非机动车道分成了三部分,绝大部分电动车车主仅从中间部分通行,两侧部分因为宽度过窄电动车不易通行。路段28个隔离桩,剐蹭痕迹超过10处的就有21个。
回应
对张女士去世表示遗憾
昨日,经八路街道办党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去年设置隔离桩时,是因地制宜,根据每条道路的情况进行设置的。
他表示,设置隔离桩,一是为了防止非机动车车速过快,造成安全隐患;二是为了防止机动车停放到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对非机动车通行造成阻碍。
对于上述《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中对隔离桩设置的规定,工作人员表示刚刚接手城市管理工作两个月,具体标准他还得咨询。而对于张女士去世的消息,他表示很遗憾。
对于市民撞上隔离桩身亡,隔离桩设置方是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没有办法给答复,要咨询相关的法律部门。”对于隔离桩设置间距不符合标准一事,也将会向上级部门进行反映。
工作人员同时还表示,他们设置隔离桩,也是为了保证“人车有序,各行其道。希望广大市民控制车速,对自己负责,也对其他人负责”。
早在2016年,在秦岭路颍河路交叉口南,一位女士骑车撞上隔离桩,右腿膝盖被“切伤”,整个膝盖骨下方的肉都被整块掀了下来。而当时的媒体报道中,曾有市政管理处护栏项目部工作人员表示,路边的隔离桩是由市规划局统一规划设计并要求市政管理处统一安装的,无法拆除。
同时对于隔离桩形同虚设的问题,护栏项目部表示会派专人进行实地考察,如问题存在会进行上报,对隔离桩的安装进行更好的优化。
但直至今日,伤人事故愈演愈烈,而隔离桩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
监管
郑州隔离桩的设置目前无专门管理机构
经调查发现,郑州市关于隔离桩的设置,并没有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郑州市市政设施监理所一工作人员称,目前郑州市隔离桩的设置主体太多。“没有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标准也不统一,所以现在啥样的(隔离桩)都有。国家标准是有,但是谁去监督执行不知道。”
郑州市城管局一夏姓工作人员称,城管局相关部门仅在道路大修后,对大修道路上的隔离桩进行设置,且隔离桩是按照1.4米的间距进行设置的。非大修道路上的隔离桩的设置部门,“有可能是交管部门,也可能是办事处”。
隔离桩的设置,的确可以有效阻止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但同时,也对非机动车的行车造成了安全隐患,甚至有可能会让车主丧命。希望该事故以后,相关部门对“满大街都是”的隔离桩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综合河南商报、河南都市频道、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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