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攻坚仗,严格落实分局党委关于做好“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全警全力忠诚保大庆”安保工作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盐湖公安全体民警牢固树立整体作战意识,强化专案攻坚,全力关注民生小案,严厉打击盗抢骗等侵财犯罪。

2019年7月9日凌晨2时,盐湖公安刑警大队民警通过摸排线索、蹲守布控,在市中心医院附近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当场从其身上搜出改锥、帽子、手套作案工具,并在其落脚点查获手表、背包、香烟、银行卡等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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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9岁,夏县人)自2009年至2016年先后三次因盗窃被行政拘留。该刘好逸恶劳、不思悔改,2018年中旬至今,携带作案工具多次窜至盐湖区外滩首府、中心医院附近和运解路、盐湖大道、周西路等地路边的饭店、农家乐、商店、夜市摊寻机作案,采取撬门扭锁、翻窗入室、撬盗抽屉方式,盗窃现金、啤酒、香烟、食物等物品,作案3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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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刘某虽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仍然不思悔改,重复犯案,最终难逃法网,真是咎由自取、无可救药。

感慨、愤懑之余,公安机关还要郑重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