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村庄网

校车是学校专门接送学生的车,目的是为了确保学生们上下学路上的安全。然而在河南禹州市方山镇,方山镇育才学校却将校车当成了赚钱的工具,找辆破旧的面包车稍作改装就当校车用,“黑校车”超载超员成了路上常态,完全不顾及学生们的人身安危。

近日,有禹州市方山镇群众向媒体反映,方山镇育才学校长期使用改装的面包车做校车接送幼儿、小学生,“黑校车”超载超员上路,严重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也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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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群众所提供线索,媒体实地走访禹州市方山镇育才学校发现,该校所使用的是一辆牌照为豫K15203的金杯牌普通非营运面包车,该面包车经私人改装座椅成了育才学校的“黑校车”,长期接送学生上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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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没老师管,小孩们在上面又打又闹了,让人看着真不放心。”“这车是改装过的,要不它拉不了这么多小孩,本身它就不安全,也是不合法了。”“这么多小孩挤在上面,车窗也不关,若出了什么事谁能负担得起这个责任?"有商店附近的群众看到后纷纷议论到。媒体跟随方山镇育才学校“黑校车”一路,只见途中有些路面坑洼不平,“黑校车”驶近时猛踩刹车制动,学生们因惯性作用前仰后跌,“黑校车”在坑洼路面上行驶的十分颠簸,学生们在校车内左摇右晃磕碰难以坐好扶稳,不禁让人捏了一把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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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访了解过程中,媒体发现,方山镇育才学校紧邻方山镇人民政府,每天接送学生们的“黑校车”都必经方山镇人民政府门前,然而长期以来却不见有任何职责监管部门查处“黑校车”。不禁让人质疑,方山镇政府对“邻居”方山镇育才学校使用“黑校车”超员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是不知还是知而不管?是不见还是视而不见?当地镇政府、教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是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作为?还是涉及利益输送关系、徇私枉法暗中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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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2年4月5日,国务院发布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厉打击处罚涉及校车的违法行为。河南省于2014年3月施行《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办法》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此外,《办法》第四十四条: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当地镇政府及有关职能监管部门能高度重视此事,依据相关法规,采取切实举措,对方山镇育才学校“黑校车”超员现象予以严厉惩处,消除隐患,切勿出现校车事故后才知亡羊补牢,为时晚矣。针对此事,媒体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