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怡花园烹尸案
揭发:1988年2月23日下午3时,28岁傅姓少女正想要离开位于康怡花园D座的家时,见母亲在拖地,鼻孔间有血渍,同时发现父亲不知所踪。经她询问下,她的母亲透露:“你爸爸想用毛毯把我闷死,所以我已经用铁锤把他杀死了!”少女第一个反应是推开父母房门,寻找父亲踪影,但被母亲阻止。自此少女再也没有见过父亲一面。初时她以为母亲只是胡言乱语,等到真的相信时,又不忍报警揭发母亲的罪行。数周后马洁芝说丈夫及情敌想要杀她,与女儿搬到湾仔汕头街。不过,她的母亲马洁芝最后难逃法网。一个月之后,少女的叔父向警方报案(另一说少女大义灭亲向警方报案)。案件曝光,马洁芝被逮捕。
杀人动机:马洁芝透露杀死傅棠的原因:丈夫嫌弃她只生女儿,另结新欢;要求丈夫离开新欢不成功,威胁索要钱也不成功
案件检查过程:三名香港鉴证科化验师曾经到凶案单位搜集证据。当时屋内连一件家具都没有,也没有任何尸首,只发现其中一间卧房的柜、窗帘、墙壁、墙脚及天花板,以及厨房门上都染上血渍。由于当时香港还未有DNA鉴证技术,化验师只能化验到血型。但血点实在太细,化验师根本无法证实血渍是否属于死者傅棠。
案发过程:马洁芝找弟弟马坤商量,马坤找两人帮忙,一位是地盘工人石志明(后转为特赦证人),另一位是马坤友人梁杰忠,承诺每人付8500元,先支付定金5000元。马洁芝乘丈夫喝了安眠药熟睡时,联同其他三人将丈夫捆起来意图索要分手费。死者傅棠不屈服。三人无办法,于是离开。三人离开后,马洁芝去做饭时,傅棠突然挣脱绳索,并用电熨斗(另一说电饭煲)袭击了马洁芝,马洁芝怒极之下顺手摸到一把锤子于是把丈夫锤死。
傅棠死后,马洁芝外出买了一把电锯回来,将尸体切割,发现血肉横飞,不好收拾,于是去换了把手锯,肢解后放入锅蒸至血干,分件在西湾河垃圾站丢弃,之后丢弃家具及死者物件,只剩下死者的身份证复印本。
判决过程
:判决前,主审法官贝利曾引导陪审团,指案件极不寻常,因为被告在案发时心智不正常,不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陪审团应作裁决被告误杀罪是否成立。同时,由于无法寻回傅棠尸体,所以陪审团也要考虑一个重要问题:究竟傅棠是被马洁芝杀死,或只是失踪?
辩方律师认为被告精神分裂而产生幻觉,把错误记忆信以为真,在供词中承认杀人不可靠,描述杀人过程也只是荒谬胡言,应判无罪。被告最初说她自己用铁锤敲死丈夫,后来又否认杀死傅棠,改口说他离开了家,这证明是受精神病影响。
结案:控方结案陈词:被告杀死丈夫,但心理医生证供被告患有精神分裂,可减轻其刑事责任,应判误杀。最后,陪审团以五比二大多数裁定被告误杀罪名成立,被告被判入精神病院接受无限期治疗。
小编看法:这个案件确实有点迷啊,是香港第一宗找寻不到尸首的案件。尸体找不到,只找到一点点细微血迹,还不能证明是死者的。而且辩方律师的辩词也奇怪,谁知道心理医生是否被收买,让被告靠精神分裂脱罪。最后,我觉得女儿也有点问题,即使最后真的大义灭亲报警,怎么一个月后才报警,有没有可能是女儿一直遭受父亲重男轻女、另结新欢的折磨,失控杀害父亲,而马洁芝替女儿顶罪呢?当然这只是小编的猜测啊,如果读者有什么看法也可以在留言里面说哦!
小编觉得,女儿跟儿子一样好,都是美好的新生儿。希望现在的新时代,不要有重男轻女或重女轻男的行为了,每个人是平等的,不能因为他们无法选择的性别而对他们有不公平的待遇!虽然现在有变性手术,但是有资金、有勇气选择变性手术的人真的很少。所以希望大家能公平看待每一个人。还有,每个人要对伴侣忠诚!最后,希望大家能够遇到一个真心相爱、陪伴一生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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