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上海拥有数万栋高层建筑,从楼上掉下的一块小小物品,都可能危及行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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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夏季是台风的多发高发季。台风“正在路上”,空中坠物防治再度成为热点。
近期,全国频频出现的高空坠物致人伤亡事件。多年来屡禁不绝的高空抛物,除了文明素养问题,也已成为公共安全风险,并挑战多个方面的治理智慧。
坠物也好,抛物也罢,从天而降、不期而至的风险,已是高悬在城市上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如何着手破题,将是上海面临的紧迫考验。
治物
防风险不能只靠人海战术
建立建筑坠物风险防控体系
建议引入市场主体规避风险
近年来,上海不断加强空中坠物监管力度。今年4月起,上海加大对建筑坠物的地毯式告知、排查和整治力度。
不过,空中坠物种类繁杂、数量大,防不胜防。有物业专家坦言,除外墙保温材料,坠物风险点还包括雨棚、空调外挂支架、晾衣架、照明设备等建筑外挂物,以及玻璃、石材、金属等建筑幕墙。全市建筑物体量庞大,防风险不能只依靠人海战术,要建立全方位风险管控体系。
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院长孙建平表示,上海正在研究制定建筑坠物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从源头降低空中坠物发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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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风险管理,应由应急转向常态。
不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孙建平建议,应“制定经济适用的管控体系,才能持续性、精细化防范风险,由事后应急处置转变为事前主动管控与预防”。
在了解基本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建筑坠物风险管控数据库,针对不同建筑状态,分色预警、分级响应、分类处理、应急救援。数据涉及建筑附着物设置人、施工方、所有人、使用人、相关企业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筑附着物底数、历史事故、管理手册等多类信息。类似于气象预警信号,每一栋建筑在综合评估之后,形成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不同颜色代表不同的风险等级。
孙建平还建议,编制上海市建筑坠物风险管理手册,明确责任主体、实施主体。比如,对新增或更新既有建筑附着物设置、管理等相关条例规范,配套形成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技术、管理、工作标准。
其次,风险规避,建议引入市场机制,如保险机制。
推行“安全综合保险+风险单元自控+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运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方式分担风险、锁定损失、强化风控。
去年,黄浦区率先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提高城市风险抵御能力。巨灾保险共保体由3家保险企业组成,区政府作为投保人。保险期间,因遭受台风、暴雨、洪水导致黄浦区行政区域内住房及其室内家庭财产损失,以及因上述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导致身处黄浦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人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约定予以赔偿。
引入保险机制的目的不是事后赔偿,而是加强前期风险管控。出于盈利目的,保险公司会寻求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检测,达到管控风险的目的。
治人
肇事难追溯,查到难约束,约束易反弹
居民区高空抛物存在三大症结
要让居民自治和共治起作用
与建筑物自身的坠物风险相比,人为抛物牵涉的因素更复杂,治理也常陷入困境。肇事者难追溯、查到了难约束、约束后易反弹,是困扰居民区整治高空抛物的三大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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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公安槐荫区分局通报了一则消息:7月11日有人在楼上扔下一把菜刀、两把尖刀,所幸无人受伤。民警目前仍在走访调查寻找扔刀者。
记者走访市中心曾发生高空抛物的居民区,发现几个共同点:其一,高层建筑分布密集,一旦大楼周边发现高空抛物,很难锁定目标。其二,这类小区绿化设施较好,个别居民抱着“反正扔也是扔进草丛里”的心态,认为扔一小袋垃圾并不会砸伤人。
遇到此类情况,居委会一开始采取的大多是宣传劝阻。小区保洁在清理现场残留物后,居委会在相关楼道内外张贴告示,告示上一般会影印抛物现场的照片用作警示。
但这样“温和”的宣传并不一定见效。不少居民区会着手展开第二步,即加装探头。
一高层小区的物业经理告诉记者,对查找高层住宅高空抛物的源头来说,在小区内加装朝向天空的探头最理想。假设要在一幢30层的居民楼周围,获取能覆盖到顶楼的监控范围和相应的清晰度,大楼外需安装约30个摄像头,安装与后续维护成本至少超过20万元。
到了整治高空抛物的第三阶段,居委会、物业和业委会就必须拧成一股绳,要让居民自治和共治起作用。
近年来,徐汇区田林街道的高层小区钦州花苑前后组织过三次针对高空抛物的大型宣传,由楼组长“带”居委干部上门,向居民宣传讲文明、勿抛物的重要性,讲述高空抛物的危害。阿姨妈妈们掏心掏肺的讲述,常常能获取大批居民的“同理心”。但还有一部分群体是自治过程中居委会需逐个击破的。
对于高空抛物,有记者采访发现,还应防好“熊孩子”。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高空抛物伤人事件中,多起肇事者为未成年人。同样的情况在上海也有发生。
近期,上海松江公安分局方松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走访社区过程中,接到一小区居民反映,19号楼时常有玩具从高空抛下,虽没有造成人伤物损,却威胁居民安全。民警挨家挨户排摸询问,最终在17楼找到抛物者,竟是一名6岁孩子。孩子说,因为玩具坏了,便从窗口扔下。
法律界人士表示,当不谙世事的“熊孩子”成为高空抛物肇事者,首先要承担责任的就是家长。这是法律规定监护人的义务。
是否有更好的办法,将“技防”与“人防”结合得更精准、易于被居民接受,仍需要持续探索。
对于高空坠物或抛物,国外是怎样解决的?有哪些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来一起看看吧。
他山之石
新加坡:肇事者房子被强行回购
新加坡法律对高空抛物行为予以明确认定,只要对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行为,必须予以约束和管制。新加坡有关部门专门制定相关法规,高楼抛物肇事者不仅要坐牢、罚款,根据情节轻重,国家建屋局还可按原来的售房价格或建屋局规定的价格强行收购肇事者住宅。
新加坡一些小区在业主入住时,要求业主签字保证不做破坏环境的事,并遵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责令搬走”的规定。曾有3户人家从高空抛下1个玻璃酒瓶、1个榴莲壳、1个塑胶容器和3个玻璃杯,被人告发后,他们分别被判坐牢18个星期、1个星期和3个星期。他们出狱时又接到通知:国家建屋局以低于市场价格强行收购了他们的住房,限令其在规定时间搬出住房。
日本:“天眼”系统监控,社区联动
日本民法规定,有关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玻璃等(非人为故意)落下致人伤害或死亡,建筑物的占有者对被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日本在侦查高空抛物事件的过程中,有两个特别重要的基础设施:一是“天眼”系统,即广覆盖、多角度的城市监控系统,此类装置不仅有助于对高空抛物调查取证,而且能对抛物者形成震慑;二是社区协调组织,类似事件发生后,如果有类似与该区域居民相熟悉的组织机构,就会去呼吁和倡导居民目击举证,维护公义。
(原标题:《“台风”正在路上,城市的高空易坠物都看好了吗?》,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