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新闻刺痛了不少家长的心。陕西一名13岁的初一女生遭到了班主任王某欺凌。该教师曾获评区级优秀班主任、区级优秀教师、区级教学能手。校方在对王某强的介绍中称,王某强是学生心中可敬可畏的好老师,从他身上可以看到的是朝气、是活力、是希望,更是对教育事业的满腔热忱,他就是人人称赞的优秀教师。
就是这样一位名誉满身的“优秀教师”成为了校园欺凌的施暴者。
令人庆幸的是,这位女孩子懂得保护自己。长达20小时的录音,让我们看到了,当老师采取错误的教育方式时,本该让人敬爱的老师在不知不觉间便成为校园霸凌的施暴者。
7月14日晚,陕西商洛市商州区委宣传部公布“商丹高新学校初一女生遭老师辱骂”事件处理结果:根据联合调查组的调查事实,依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给予涉事教师王某记过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次日,陕西被辱骂初一女生的家表示原谅当事班主任。
这件事看似已经平息,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被大众慢慢遗忘。值得深思的是,为何会出现校园欺凌,难道真的如荀子所言“人性本恶”吗?对于教育而言,如何平衡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对于老师,是否因学生分数与个人利益挂钩从而导致“口不择言”?对于学生而言,如何界定是否被校园欺凌?
教师拥有教育学生的权力,与此同时,学生也拥有独立的人格,是不可随意侵犯的。如何平衡是一大难题。随着学生权利意识的崛起,部分教师直言不敢管也不愿管,瞻前顾后的教师如何能教育好我们祖国的未来,这一切的一切还有待国家政策的引导以及老师、学生和家长三方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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