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沈阳发现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就打举报电话!

7月17日,沈阳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系统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9年暑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重点: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中小学校(幼儿园)以购买教辅材料或其它物品为名滥收费用的行为。

按照“查实必纠、纠必问责”的原则,对违规问题将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进行严肃处理,各区、县(市)要在三天内形成处理意见,并报同级纪委监委备案。其中,违规人员如有省特级教师,各级首席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予以撤销,并取消相关待遇。违规人员如是中共党员的,报请纪检部门根据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有偿补课的违规收入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全额返还。

另外,对一所学校一个年度内被查实三起以上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按照《处理办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查实存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分。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等问题管理职责的学校及区(县、市)教育局,按照《处理办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各区、县(市)教育局局长要亲自部署、亲自主抓、亲自协调,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定期听取专项治理小组及学校关于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各学校校长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建立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的层层负责制,做到全过程监管。

要依法加强检查,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大检查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实的相关问题,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同时,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公开举报电话,畅通8890、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和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各区、县(市)教育局公开举报电话

和平区教育局: 31317710

沈河区教育局: 24810963

铁西区教育局: 25128237

皇姑区教育局: 86266710

大东区教育局: 88502214

浑南区教育局: 24821703

于洪区教育局: 25346232

沈北新区教育局: 89864824

苏家屯区教育局: 89129897

辽中区教育局: 87881008

新民市教育局: 87852501

法库县教育局: 87105527

康平县教育局: 8733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