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众筹是基于“互联网+金融”所创新的一种模式。互联网众筹最重要的意义不仅在金融创新本身,而在于对传统金融领域和金融业态提出的挑战,并且在一定意义上具有颠覆性。正像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态提出挑战一样,互联网众筹这种深化能够对传统的一些同行基金的业务提出挑战。众筹的模式大大改变了融资形态,应该引起足够的认识,今天互联网众筹同样面临这样一个大趋势,所以我们应该从战略高度来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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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众筹持续火爆,个人借助互联网众筹平台进行求助经常在微信及微博刷屏,这种借助互联网新技术的新性公益动员及公益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赋予了公益传播的便捷性以及由公益理念转化为公益行动的可操作性,但是与此同时,以“众筹”为方式进行网络敛财,骗捐,诈捐,骗筹的案例也屡屡曝光,折射出在网络众筹工艺事业存在的操作瑕疵的同时,也极大程度上消费了公众的爱心以及社会对众筹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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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创新价值是提供新的融资渠道模式,互联网金融的价值不仅仅是借助大数据渠道的价值,它真正的价值在于用互联网模式充分地创新,提供新的融资渠道模式。众筹这个模式真正把社会底层的资金都给撬动起来,无论是闲置也好半闲置也好或者储备也好,都能给激发出来,这具有战略性的意义。

第二点创新价值就是更加体现了目标金融的特征,众筹一方面有技术导向,另一方面还有一个目标导向。导向清楚,投资就精准,也会大大提高投资效益,减少金融资本挫折,这一点很重要,全社会投来投去的资源不少在浪费,这个问题可能是我们没有很好地发掘,而众筹更加精准,效率更高。解决了投资的效率和精准性问题,就解决了这个金融资源浪费问题。

第三点价值就是真正体现了人人都是投资者,人人都是天使投资者,真正起到了一举多得的作用,对创新尤其创业都有积极促进作用。那么在这个创新过程中,它的驱动创业功能、力度可能会更大。

第四点价值就是众筹模式的去中间化,它大大颠覆了中介的游戏,不少问题都发生在中介游戏里,所有这些投入环节中,中介游戏把戏无数,而这样一个众筹模式真的把这些颠覆了。中介领域里面包括很多腐败的因素,而众筹在机制设计上,将这些腐败的成本剔除了,有利于走向更清廉的社会。

第五点创新价值是商业模式的创新,它不仅仅是一个筹资模式的创新,还是一个商业模式创新,强化了金融在整个创新创意中的重要作用,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或者金融业态是新金融的出现。过去的创新创业更多的是文件上讲,就是沿产业链的布局创新链,优化进行,而是资金链来引导创新链,进一步支撑产业链和优化就业链来提升价值。

虽然“新媒体”一词已不再新鲜,但“新媒体”究竟是什么?无论是专家还是新闻从业者也无法达成共识。国内时下比较权威的说法有三种:第一种、“数字媒体”说;第二种、“自媒体”说;第三种、“相对媒体”说。

新媒体的传播特征

(1)互动性与数字技术传播

新媒体运用高新技术,即数字技术,这是其传播的技术支撑。而互动性则满足了参与媒体传播的可能性,受众与媒体、媒体与媒体、受众与受众之间的互动随时随地都在发生。

(2)传播者与接收者相融合

新媒体的传播者不再是电视台、报刊等“权威媒体”,而是每一个拥有网络、手机等移动媒体的个体。信息的接受者也从读者、观众等传统的受众,变成了每一个参与传播的人。新媒体的传播者与接收者可能是同一个人,二者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走向融合。

(3)传播及时、全面、低成本、不受时空控制

新媒体的信息传播具有快速流动的特征。以微博为例,每一秒钟产生的信息量就无法计算。同时也说明了新媒体传播的内容更加多样化和全面性。打破原有的线性传播路径,不受时空限制,成本较低,且信息易于搜索和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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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赋权的过程,对于个人来说,是受益的过程。首先,个人重新获得了自由话语权。主要表现在信息传播者和接收者的角色界限被打破,以及整个媒体格局的改变。新媒体赋权在话语权的内容上和自由程度上更加宽泛,个人可以运用新媒体选择、制作、传播信息。其次,对传播秩序的影响更为明显。新媒体淡化了原有的媒体格局,改变了传统媒体掌控传播权的状态,争取话语权的“百家争鸣”。以新媒体为中心建立新的媒体格局,旨在共享交流,成为新媒体赋权的独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