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一般都会用到瓷砖

消费者在选购瓷砖时

除了关注瓷砖的花色、外观之外

还会追求品牌和质量

吴先生在樟木头一家建材店

花费上万元购买了一批品牌瓷砖

却发现瓷砖疑似“山寨货”

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三倍赔偿

而建材店却坚称瓷砖绝对是正品

还说吴先生是“职业打假人”是在敲诈

双方各执一词最后对簿公堂

案件回放请看视频

(视频时长15分钟,建议在WiFi下观看)

【法庭内外】他怀疑购买的品牌瓷砖是假货,商家坚称是正品,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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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他怀疑购买的品牌瓷砖是假货,商家坚称是正品,孰是孰非?

法 官 提 醒

嘉宾: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管燕法官

消费纠纷要么买卖双方之间协商解决,要么通过法律途经解决。如今,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正在不断上升,但部分消费者也存在维权误区和维权过度的情况,一些过度的诉求可能无法得到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所以,消费者在维权的过程中应该了解相关案例,充分认识消费陷阱,同时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这样能更好地在法律范围内有效维权。

那么在本案当中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

下面一起来关注!

主持人:

建材店是涉嫌销售侵权产品,瓷砖公司的声明中也提到没有授权这家建材店销售他们的瓷砖,那为什么法院最终没有认定建材店有欺诈行为呢?

管燕法官:

欺诈行为在实践中分成两种:一种是经营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另一种是经营者故意告知一些虚假情况。比如消费者购买瓷器时,若瓷器上有裂纹,经营者明知但未告知消费者,就属于第一种情况;如果经营者把瑕疵说成是一种工艺或者是花纹,就属于第二种情况。

案涉瓷砖外包装有磨痕,砖码处有磨损,瓷砖公司认为这批瓷砖没有他们的砖码,没有对瓷砖的成分、工艺、设计等作出判断就认定其不是正品。而且案涉瓷砖是通过物流公司直接交付给消费者的,无法知道磨损到底是何时发生的?综上,我认为不宜认定本案中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

主持人:

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消费维权案件中,在判断经营者承担赔偿的问题上,有一倍赔偿、三倍赔偿、甚至是十倍赔偿,为什么看似相同的案件但赔偿的结果却不同?法院会不会支持消费者这样的赔偿诉求?

管燕法官:

消费者索赔的赔偿倍数的不同是因为索赔依据的不同。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里面规定的,赔偿的倍数是三倍;在修改之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9条里面规定的,赔偿的倍数是一倍。而十倍赔偿是《食品安全法》第149条专门针对食品类产品赔偿的一个规定。

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确实有瑕疵,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失,那肯定要赔偿。但是法院是否支持诉讼请求取决于消费者提供的证据,要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作出认定。

主持人: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当中难免会发生一些纠纷,那您对于消费者在消费过程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有什么建议呢?

管燕法官:

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同时不要被商家一些广告误导,应该充分了解商品、服务的具体信息,提高对消费陷阱的认识。如果消费者需要通过诉讼途径维权的话,应该要有证据的意识,要学会固定证据,从而提高维权的有效性。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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