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海门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我市首起非法买卖枪支散件案已经一审宣判,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对被告人盖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去年7月,海门警方接到举报,说市民陈某家里藏有枪支,警方随即对陈某的住所进行搜查,发现一把能够正常使用的气枪。陈某交代,这把气枪是通过网络从盖某处购买零件拼装的,因非法持有枪支,陈某被警方行政拘留。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盖某,并在盖某的租住房内查获大量枪支零件。经鉴定,其中7000多件为非制式高压气步枪的枪支散件,1件为非制式小口径运动步枪的枪支散件。

原来,盖某于2017年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卖气枪枪管和握把零件的网友夏某,恰好对方正在招代理,虽然考虑到可能涉嫌违法,但是高额的利润以及“卖枪犯法,卖零部件应该没关系”的侥幸心理让盖某还是选择了做代理。一段时间后,盖某发现这样挣不到多少钱,索性从夏某处进了一批货成为大代理,然后直接给买家发货。此后,盖某又从其他网友那里代理了枪身、燕尾、扳机组、消音器等零部件。

海门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新江:本案当中买卖的是枪支的散件,根据我们司法解释的规定,枪支散件是30个为一个组,组成的一支枪支就认为是一支枪支,像本案被告人买卖枪支散件达到7000件以上,他这个数量是很大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盗窃、抢夺、持有、私藏、携带成套枪支散件的,以相应数量的枪支计,盖某的7000多件枪支散件已远超情节严重标准。

海门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新江:枪支是我们国家严格管控的,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对买卖枪支这样的判决也是很严厉的,最低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情节严重的,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我们的司法解释,非法买卖运输禁用枪支一支,或者以火药为动力的民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禁用枪支两支以上就构成犯罪,最低刑期就是三年,那么情节严重的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了解,到案发前,盖谋总共投入成本近4万元,盈利仅4000多元。法官提醒,国家对枪支是严格管控的,千万不要在利益的驱动下触碰法律。近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盖某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海门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新江:在此我提醒社会上的军迷,枪支爱好者,对枪支是不能碰的,如果碰的发现了,包括你持有枪支,包括存储枪支、运输枪支等等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东洲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