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1月,应以色列总理贝京邀请,埃及总统萨达特访问耶路撒冷,自此开始,埃、以、美三国间展开了令人眼花缭乱的访问、谈判和各种外交活动。即便如此,埃以间的和平进程仍然举步维艰。
摆在埃以两个领导人面前的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以色列撤出西奈半岛,把它交还给埃及;二是恢复巴勒斯坦人民合法权利,确定被占领土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地位。在这两个问题上,特别是第二个问题上,埃以间的分歧很大,几乎难以弥合。
这种局面令美国深感忧虑,为了抓住这一难得的和平机会,卡特决定邀请萨达特和贝京到华盛顿附近的戴维营举行美、埃、以三方首脑的最高级会谈。
1978年9月6日,美、以、埃三国首脑正式开始了在戴维营的会谈。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埃以双方由于观点立场相差悬殊,又常常各抒己见,寸步不让,谈判常常濒于破裂的边缘。埃以之间的分歧主要在于:埃及主张就中东问题达成全面的解决方案,以色列则坚持埃以先就西奈问题达成协议,然后再谈巴勒斯坦问题;埃及要求以色列结束对约旦河西岸和加沙的占领,承认巴勒斯坦人拥有民族自决以及建立国家的权利,以色列则反对建立巴勒斯坦国,拒绝放弃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埃及坚持对西奈半岛拥有绝对主权,以色列立即完全撤出西奈;以色列则拒绝拆除定居点,并要求在3-5年内继续保持对西奈3个机场的控制。
由于双方互不让步,会谈陷入了僵局,后经卡特总统艰难调和,贝京表示愿在犹太人定居点问题上做出让步后,会谈才出现转机。后来埃以讨论了以美国方案为基础的协议草案,彼此都做出了妥协。经过13天的讨价还价,三方在9月18日达成了协议,签署了《关于实现中东和平的纲要》和《关于签订一项埃以之间的和平条约的纲要》两个文件。第一个纲要解决的是埃以双边关系问题,第二个纲要解决的是巴勒斯坦问题。戴维营协议打破了30年阿以之间的全面交战和对峙状态,是埃及在阿以冲突中战略转变的重要标志,正式推动了政治解决阿以冲突的中东和平进程。
根据《戴维营协议》,美、埃、以三方部长级代表团从1978年10月12日起,在华盛顿就缔结埃以和约开始谈判。但由于《戴维营协议》对一些重大问题有意回避,加之埃以双方对协议中的一些条款解释不同,因而缔结谈判仍遇到了很大困难。埃及坚持埃以和约应与西岸和加沙的自治进程相联系,而以色列则坚持把埃以缔约同巴勒斯坦自治问题完全分开。直到1979年2月底,谈判仍无多大进展。为了打破僵局,美国使用大棒和胡萝卜,软硬兼施,指责贝京“没有表现出勇气来掌握和平机会”。但又答应在5年内向埃以提供54亿美元的经济和军事援助。
经过美国的全力调解,3月26日,贝京和萨达特最终在白宫签署了《以色列——埃及和平条约》。正式宣布结束两国的战争状态,划定相互承认的国际边界以取代原先的停火线,在埃以关系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埃以合约签订后,从1979年5月25日到1980年1月25日,以色列分五次向埃及移交了占西奈半岛面积2/3的土地。在以色列军队完成第一阶段撤军后,以色列和埃及于1980年2月15日宣布建立外交关系。以色列从西奈半岛撤军,也就意味着放弃它在西奈半岛的陆、海、空军事基地,放弃已建立的11个犹太移民定居点,以及放弃它在西奈发现和已开发的石油资源等。
1980年1月到1980年4月为撤军的第二阶段,以色列军队全部撤离西奈半岛,并拆除了包括犹太定居者们在沙漠中建立的亚米特城在内的所有定居点。第二阶段撤军完成后,埃及正式收复了西奈全部领土,有争议的塔巴地区于1989年3月归还给了埃及。
埃以和谈从第四次中东战争后的脱离接触谈判开始,到萨达特耶路撒冷之行得到发展,直至戴维营协议与埃以和约的签订以及最终的埃以建交结束,经历了长达7年的时间。
尽管这一系列行动本身有不尽人意之处,但它在中东的政治格局上无疑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深远影响。
埃以和解使埃及收复了失地,为埃及摆脱战争的浩劫和民族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创造了有利的和平环境,因而受到大多数埃及人民的拥护。正如萨达特所说:十月战争将是埃、以之间最后一次战争,他已将注意力转到经济繁荣上来,埃及的经济将由战时经济转为和平经济。
在十月战争为和平解决中东问题奠定基础之上,埃、以冲突能够通过和平途径解决,埃及失地能够通过和平途径收复,埃、以和平能够通过谈判建立,因此,阿拉伯和以色列的争端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和平途径解决也是可能的。埃以关系的改善在“土地换和平”方面树立了一个成功的范例,打破了阿以之间的军事对峙,使阿以冲突朝着和平解决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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