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少男少女,处于花季的他们本应在学校享受着校园生活,可世事难预料。最近就有一位16岁的初三女学生,竟在校内厕所产下了一名男婴。而这位猝不及防成母亲的女孩,怀胎十月却并不知情,而这一切的背后的操纵者竟是他六旬的姑父。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16岁的小欣说:“我当时只是觉得肚子很痛,到了厕所以后,没想到却生下了一个孩子,起初还不太确定,仔细看了一下发现果真如此。我害怕极了,也不敢告诉任何人,我就赶紧把地上的血清理干净,把孩子放在厕所外的柴堆离开了。”

学校立即和小欣的父母取得联系,16岁的女儿生孩子,这个消息对小欣的父母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女儿怀胎十月,做父母的竟毫不知情。院方解释:对于孕妇来说,也有怀孕来月经的情况,这件事发生在16岁的少女身上,自然也不会有过多的想法。这时小欣终于向父母坦白,这一切都是由60多岁的亲姑父造成。

父母以为女儿只是拿姐夫李某当借口,就当化验双方DNA时,一切才真相大白。李某也被抓捕入派出所。李某的儿子承诺小欣一家说:“对于这件事,我们会全权负责她的医药费。”可事情没过两天,李某就从派出所被放了出来,派出所解释做完笔录后并未发现李某的犯罪嫌疑。

小欣说:“他强迫我的时候就曾经警告过我,如果我把这件事说出去,他就会杀了我全家。第一次我到他家吃饭,家里人有事出去只剩我两个,我说想看电视的时候,他就从柜子里拿出来了黄色光碟,我力气没有他大,也反抗不过他,之后他整个人就骑在我身上。随后连续好几个月时间,他都在学校门口堵我,把我带回去之后和我强制发生性关系。”

而在这期间,李某多次用一些物质来博取小欣的感情,律师表示:关键不在于其手段,而在他主观上,只是为了想达到奸淫的目的。第1次发生关系,或许是被强迫,接下来多次发生关系,双方都有物质交换,因此很难断定是被迫还是自愿。

16岁正是花季,作为这个时期的孩子,接受的教育还太少,自我防范意识也有限,但要懂得什么不该做,什么要拒绝。一方面是家庭,一方面是学校,难道没有一个人察觉发生了这么重大的事情吗?希望在法律上能及时做到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

未成年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