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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守其初心、始终不变
”
第三
1098号文提出了三个严格要求,“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严格实施方案审核、严格防控债务风险”
新建类”PPP项目一般涉及公共资源配置、事关公众利益,通常投资规模较大,因此科学决策的重要性再怎么突出也不为过。同时,自7月1日开始两个条例全部生效,作为目前与PPP相关法律层级最高的两个文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也是贯彻两个条例的要求,依法行事、不容马虎。文件强调,未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核准、备案及可行性论证和审查程序的PPP项目,为不规范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相应的,违规要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实施方案审核,文件强调要严格审查实施方案与审核备信息的一致性,并要求招标文件与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要保持一致。同时,鼓励各地建立联审机制。PPP项目联审机制是在2014年发改投资2724号中提出的,在2016年的发改投资〔2016〕2231号文中再次重申,提出按照“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要求,由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评审。必要时可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意见,然后再进行联合评审。联合评审对于加强信息沟通、节省管理成本、压缩PPP前期准备周期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是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的具体落实。
当前虽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整体风险可控,但结构性的局部风险不容忽视,防控隐形债务仍然是当前投融资领域一项重点任务。过去5年来的PPP进程中,不可否认一些项目存在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政府承诺回购等违规现象,因此1098号文从PPP项目投融资管理角度再次严申必须遵守资本金最低比例等相关规定,不得过度举债融资。
第四
1098号文要求除涉密项目外,所有PPP项目(同上,此处应为新建类项目)必须依法依规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管理,依托在线平台建立全国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加强PPP项目管理和信息监测及公开。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是根据中发〔2016〕18号文由国务院批准建立的,自2017年2月正式运行。按照两个条例要求,所有新建项目(涉密除外)必须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管理,新建类PPP项目当然不能例外。
第五
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发展
1098号文提出“坚决惩戒违规失信行为”,加强对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履约的监管,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地方政府、社会资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对此,个人举双手赞成,说到底,这是为了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在当前的国情环境下,对真想做事的社会资本而言善莫大焉。不过对于文件所说的“加强对社会资本方履约能力全过程动态监管,防止因社会资本方超出自身能力过度投资、过度举债,或因公司股权、管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具体如何监管,其实还是需要下大功夫研究的。首先此处社会资本是指项目公司还是其股东?单个项目出现问题能否推断为社会资本出现问题值得商榷并需要区别对待;如何做到“全过程监管”又不对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正常履约造成干扰、监管哪些指标、如何预警,期待后续具体细化。另一方面,对于失信的地方政府,“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效力以及有关部门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和效果,目前来看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否则很容易异化为仅仅对社会资本的制约,既有失公平,也不利于PPP的长远健康发展,对此同样值得关注。
总之,1098号文是国家发改委贯彻两个条例规定、按照部门职责针对PPP项目提出的管理要求,作为从业人员,笔者既不认同“抢权论”、也不同意“奶酪说”,更愿意将其看作是主管部门为推动投融资领域改革、助力PPP健康发展的又一次努力,更欣喜地看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对于PPP的共识越来越多,举措也越来越“拨乱反正、去芜存菁、回归初心”,对于“真做PPP、做真PPP”的同仁来说,怎能不击掌赞赏、鼓与呼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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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阿伟
学好《政府投资条例》——高效驾驭政府 投资项目暨风险防范
2019.07.28-30日青岛,不见不散。
联系:18392596018 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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