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凌晨三点,南四环一辆SUV追尾铲车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目击者提供的视频中显示,铲车司机在现场长时间打电话,未理会路人挪车救人的提醒。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但铲车司机的行为引发争议。交警、律师表示,如后续调查证明死者死因与施救滞后有关,铲车司机或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7月16日凌晨,南四环主路发生一起SUV和铲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导致SUV内2人死亡。目击者拍摄的视频显示,车祸发生后,铲车司机一直在打电话,未积极施救。铲车司机此举引发争议。
【后车人员被困前车司机不施救】
7月16日下午,“北京交警”官方微博通报称,当天3时许,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时,与前方一辆轮式自行机械车辆尾部相接触后起火,事故造成小型普通客车内司机及乘客2人死亡,两车损坏。目前,此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事发后,目击者拍摄的现场视频引发关注。在几段十几秒钟的视频里,一辆白色SUV与一辆铲车追尾,白色SUV的车头嵌进铲车尾部,被挤压变形,铲车司机站在车旁打电话。视频拍摄者一边举着手机拍摄,一边催促铲车司机“挪车”,“车里有人,你赶紧往前挪挪!”
铲车司机并未行动,随后白色SUV前部冒白烟、起火,很快将车辆吞噬。其间有其他过路司机用灭火器灭火,也无济于事。最后,视频拍摄者气喘吁吁地说:“已经不行了,救不了了,没办法了。”
不少网友认为,铲车司机不积极施救,导致未能在车辆起火之前,将车内被困人员救出,酿成了悲剧。
【目击者:铲车司机未参与施救】
7月17日下午,视频拍摄者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开车经过事发现场时,白色SUV已经开始冒烟,但还没有起火。“SUV的车头已经完全塌陷进去,车的后门也被挤压变形。”陈先生称,他停车走到护栏旁,看到铲车司机正在路边打电话。SUV车窗贴了膜,加上灯光昏暗,他看不到车里的情况,只知道车里的人一直没有动静。
“我问铲车司机,车里还有人吗?他告诉我,有人。”陈先生让铲车司机赶紧救人。“他不搭理,就在那打电话。我就急了,让他把车往前挪挪,把SUV里的人救出来,他回了一句‘开不动’。”陈先生说,主路和辅路之间隔着一道护栏,“我想翻过护栏去救人,但我体重200多斤,翻了好几次,没翻过去”。
此时SUV已冒出明火,看铲车司机没有动静,着急的陈先生从自己车里拿来灭火器,在同行朋友的帮助下翻过护栏施救,“朋友站在辅路上帮我截停过路的车,跟司机要灭火器。”接着,一名过路的司机参与救援。火势渐大,很快吞没了SUV,并传来爆炸声,人员已很难靠近。最后消防人员赶到将火扑灭。
虽已尽力,但回想整个过程,陈先生仍觉得难受。“(铲车司机)报完警就应该赶紧想办法救人,一直在那不紧不慢地打电话,我真看不下去。虽然和朋友以及路过的司机都尽力了,但人没救回来,还是很遗憾。”
【死者家属:想知道具体死因】
由女士的姐姐当时在SUV上。由女士告诉记者,车上另外一名死者是姐姐的朋友,自己是接到交通队的通知,才知道姐姐出事了。
“交警告诉我们,正在调查和化验,还要等具体调查结果。”由女士称,他们并不知道车祸的具体经过,目前知道的消息也是在网上搜视频看到的。“我在很多转发视频的微博下面留言,想寻找知情者。”
由女士感谢拍视频的陈先生,也想问问陈先生一些细节问题。由女士说,现在家人都在等待警方的消息,对于其他的不想多说。“家里人都想知道,姐姐是怎么走的。”
【法律常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事后,有不少网友认为,铲车不能在主路上行驶,因此铲车应负全责。记者注意到,《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34条规定,“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和摩托车,只准在辅路行驶。”
对此,北京资深交警王浩(化名)表示,事故责任认定是要看事故成因,交通违法与事故有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非网友们所说的,铲车上了四环主路就要负全责。
此外,王浩称,事故中人员死亡的原因还待调查,死者是因车祸死亡还是后来的起火死亡尚未知。但如果后续调查证明,死者死因与施救滞后有关,法院在量刑时有可能会加重对当事人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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