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坚决防止发生涉酒问题损害消防救援队伍形象,台州消防救援支队党委深入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研究制定了《台州市消防支队从严管酒治酒管理规定(试行)》,全面从严管酒治酒,坚决确保队伍高度安全稳定。

文件指出:该规定适用于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全体指战员,消防文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执行。

各级党组织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管酒治酒工作。

召开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警示教育大会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双岗双责”,自觉担负起管酒治酒责任。支队纪委和各大队纪检员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及时发现、主动查究涉酒违纪问题。

组织集中召回饮酒测试

《从严管酒治酒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十条禁令”:

严禁在公务接待中饮酒

严禁在工作时间、执行公务期间和营区内饮酒

严禁在执行抢险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安保等重大任务期间饮酒

严禁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影响消防救援队伍形象的聚餐和饮酒

严禁携带涉密设备、文件、材料等饮酒

严禁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接待来访、驾驶机动车辆等

严禁接受参与下属单位、执法对象组织的聚餐和饮酒

严禁参加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聚餐和饮酒

严禁酗酒

开展从严管酒治酒集体约谈会

《从严管酒治酒管理规定(试行)》强调,需饮酒人员 必须严格落实饮酒报备制度,无论何种情况、在何地,均须在饮酒2个小时前按程序报备并在办公系统录入准确信息 ,无法登陆办公系统的,必须通过电话请示、短信或微信报告,并在事后24小时内按报备程序补录系统。

审批领导在接收到报备后要做好提示教育和跟踪管理工作。所有人员饮酒结束后应及时向审批人销假,原则上饮酒后12小时内不得驾驶机动车辆,若12小时后仍未清醒,需完全清醒后方可驾驶机动车辆。

学习贯彻从严管酒治酒文件

规定还要求各单位要结合队伍形势分析,排查平时有饮酒爱好、思想不稳定、交往复杂、性格偏执以及有酗酒行为的重点人员,落实针对性帮教措施。

支队机关开展酒精突击测试

台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不定期开展酒精检测,各消防救援大队每周开展饮酒测试。对违规饮酒人员各单位要依法依纪从严惩戒,并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