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因在我市A楼盘桩基工程公开招投标中落选不满,遂采取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暴力胁迫方式夺回建设项目。近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以徐某等10人涉嫌强迫交易罪向石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

2017年9月,徐某入股的湖北某甲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我市A楼盘桩基工程招标中落选,遂起意采取胁迫手段夺回该工程项目,先后找到李某彬和刑满释放人员朱某明商量想办法。11月22日,徐某趁上述工程项目中标单位湖北某乙基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到A楼盘项目部送合同之机,纠集来某、陈某华、王某等人驾车赶到项目部,将其小车停在乙公司人员从项目部出来的必经路口,伺机撞车制造交通事故。乙公司人员驾车离开时,来某驾驶车辆从侧面撞击。

肇事后

徐某打电话指示李某彬和朱某明前往处理。李某彬安排其手下“马仔”胡某某、张某某、王某某、李某某、高某某(均为未成年人)纠集10多人赶到现场将乙公司人员控制不让离开。在来某的示意下,对乙公司人员进行谩骂、追赶、殴打,并阻止、干扰、纠缠、尾随其前往交警部门处理事故。乙公司不堪其扰,表示愿意负“事故”全责,全额负担车辆维修费用,被无理由拒绝。无奈之下,乙公司通知A 楼盘公司湖北区域集团弃标,后徐某所在甲公司取得该工程协议。经鉴定,徐某从中获利192万余元。

该案的起诉,是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护航石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缩影。

责任编辑|彭威 刘思雨

编辑|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