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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莆田网友:“ 双生女家庭有没有什么补贴政策?”

秀屿区卫健局 回复: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下列奖励与优惠:

1.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2.在培训、就业、就医、住房以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

3.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照顾;

4.实行退休金或者生育补助费制度的地方,增加退休金或生育补助费;

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

6.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如有其它疑虑可致电0594-6793939

(陈媛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