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法治文化载体,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党委政府以东邹坞村村民休闲广场为基础,融入法治文化元素进行设计规划,将休闲广场建成了法治文化广场。该广场占地300余平米,设有喷泉一座,法治宣传牌四个,让村民在休闲健身的同时领悟“执法为民、尚法在心、守法于行”的法治思想。
法治文化广场是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思想、树立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载体。邹坞法治文化广场的建成,让群众对法律知识乐见、乐学、乐用,于无声处使人守法迁善而不自知,对在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办事循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遇事找法、办事循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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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