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的时候,我已经交纳了维修基金了,这卖房子还得缴维修基金?”近日,市民刘先生拨打日照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称,自己在出售位于萃阳小区的房子时,被房管部门告知需要交存“维修资金”,否则房屋不能交易、过户。

“我的房子是二手房,我记得在买房的时候已经交过维修基金,怎么卖房子还需要再交一次?”刘先生介绍,2011年,他从萃阳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买房的时候小区管委会收取了他16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

刘先生说,当初他就有疑问,“维修基金不都是交房的时候直接交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交给房管局吗,怎么二手房也有这个费用。”最终,他按照要求交钱,而且收到了一张盖有“山东第一机械厂萃阳小区管委会”印章的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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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到了今年6月,刘先生想把自己在萃阳小区的房子卖掉,但是在卖房的过程中,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的房子查不到记录,需要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就是刘先生口中的维修基金),要不然房子无法交易过户的。

房管部门的信息显示:萃阳小区是原山东第一机械厂房改房,当时未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二手房在办理房屋交易与产权确认手续时,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部门应审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情况。未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二手房应该交存。

那刘先生以前交的是什么钱?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萃阳小区管委会”,管委会的负责人李主任坦诚,在房子交易的时候曾经收过业主的钱,但是那个钱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是房屋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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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阳小区是原山东第一机械厂生活区,房子属于原山东第一机械厂福利房。在企业破产以前,房子的修缮、小区环境的维护和公共设施的维修都是企业来承担,而且从来也没有收过费用。

企业关闭破产后,小区居委会在2008年转制为管委会,作为企业的留守人员专门处理小区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医保、救助、异地报销、育龄妇女查体、卫生保洁、景观维护等。“我们这个管委会具备社区功能,也履行物业的职责。”李主任说。

破产时,考虑到这些福利房随着时间的转移可被交易,企业内部定了个标准,象征性收取每套被交易房子1600元,用于整个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当时收取的费用肯定不是咱们现在说的维修基金,真正的维修基金也就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是严格按照比例的。”

李主任还解释,“按理说,后来在小区买房的人不能享受山东第一机械厂职工的待遇,但实际上买了这里的房子,享受了一厂职工的待遇,包括从不收取物业费、停车费,包括小区环境的维护、改善,公共设施的维修等等,所以不能把房屋维护费等同于房管部门要求交的维修基金。”

据介绍,为了避免居民的误解,萃阳小区管委会此前早就把收款的项目名称改成“房屋维护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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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旧小区未交存维修基金,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未曾交存维修基金的房屋是否必须交存?如果不交存在交易时是否有影响? 记者专门咨询了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

“维修基金的说法是有误的,正规的名称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作人员介绍,我市过去的“房改房、集资建房、单位分割的房屋”等基本上都没有建立维修资金制度。

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对没有建立维修资金制度的必须重新建立维修资金制度。从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到《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物业社会化改革的意见》、《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也都有明文规定,从未交存维修资金的,必须交存维修资金,而且维修资金的交存并不仅仅是在交易、过户的时候。

工作人员强调,维修资金并不是居民把钱交给国家或是某个单位,而是给自己的房子建立了个人维修账户,出了保修期修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用的,包括利息在内都记入个人账户下。当公共部位需要修复时,经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动用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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