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知识产权中的商业秘密,很多人是一头雾水,其实想要知道什么是商业秘密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关键是要知道商业秘密的相关权利。那么,商业秘密的权利与特征是哪些?今日晏艳律师为你解读商业秘密的相关权利与有关特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概述

对于商业秘密的具体概念,晏艳律师在这里表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申请紧急保全。

商业秘密的权利

1、占有、使用权

关于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晏艳律师表明这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操控与办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操控与办理,在晏艳律师看来这是商业秘密带来竞争优势的前提。关于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照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对商业秘密加以利用。权利人有权依法运用自己的商业秘密,别人不得干涉。但晏艳律师特别强调,在法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非权利人也能够运用该商业秘密。

2、收益权、处分权

对于收益权,权利人有权通过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但晏艳律师在这里强调,权利人也可以通过转让商业秘密,从受让人那里获得经济利益。收益权一般由权利人行使,他人行使商业秘密时,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收益归权利人所有。处分权是指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已的商业秘密。放弃对商业秘密的占有、对商业秘密不再采取保密措施、赠与或转让商业秘密等都属于商业秘密的处分权。

商业秘密的特征

对于商业秘密权,晏艳律师认为商业秘密具有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是对创造性成果给予保护的权利形态。但晏艳律师同时强调,商业秘密权不同于一般的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的独有特征。

1、权利主体不单一的

说起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晏艳律师表示这不是单一的。同样的商业秘密可能既为甲所掌控,也为乙所掌控并且二者均采取了保密措施。晏艳律师表示,同一商业秘密的多个权利主体都可以对商业秘密进行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

2、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身也具有个性特征

在商业秘密这个大领域中,晏艳律师认为技术秘密的创造性有高有低,经营信息通常无明显的创造性。因此在确定一项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时,晏艳律师明确表示其秘密性和价值性成为关键。

3、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不具有确定性

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晏艳律师在这里表示,这个期限的长短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是否得力或是商业秘密是否被公开。晏艳律师认为,只要商业秘密不被泄漏出去,其就一直受到法律的保护。

4、商业秘密权的确立无须审批,产生之日自动取得

对于这一点与此不同的是,晏艳律师表示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创造性成果权的取得,往往需要经过国家机关的审批,具有国家授予的特点。晏艳律师在这里表示,因为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不可能由国家来审批。

律师评析

无论是知识产权还是其中的商业秘密,权利人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若他人非法占有或使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晏艳律师衷心希望,每一位当事人在商场中进行比赛时,可以秉持着“尊重、双赢、相等”的有关准则和相关行为进行交涉。只有这样,中国的商业气氛才华变得愈加通明、有序、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