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泊头一名男子醉酒后报警谎称杀了人。民警调查核实后,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7月23日23时38分,泊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一名男子自称杀了人。泊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对开发区派出所下达指令,开发区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联系报警男子,并询问他的身份、姓名。但是该男子处于醉酒状态,不提供自己的所在位置和真实姓名。
当日的23时47分、24日0时0分,该男子又两次拨打110报警电话说自己杀人的事情,并说出已自行解决及想杀谁就杀谁等言词。
因该男子无法提供具体位置和姓名,派出所民警根据男子谈话内容及接警员电话记录,确认男子系醉酒谎报杀人。第二天,民警打电话让男子到派出所接受讯问。这时,男子又称自己在泊头武港路附近找不到派出所。民警又在武港路街面查找,最后在泊头市开发区武港路京良电力附近将报警男子王某抓获。
民警对王某进行讯问,其对醉酒谎报杀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泊头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决定。
(通讯员 陈起艳 燕都融媒体记者 代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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