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劈腿”这个词我们都不陌生,也熟知它本来及引申的意思。它本来的意思是指两腿最大限度的分开,引申义是指感情出轨,脚踏两只船甚至多只船。然后我就好奇,它本来的含义是如何演化出引申义的呢?是因为脚踏两只船的人需要最大程度的岔开自己的两条腿,还是因为劈腿需要一个人向另外一个人或者几个人最大的限度的……我不知道最初演变发生的那刻有没有人在“开车”,我只是怀疑,但没有任何证据。
这则新闻的大致意思就是说,一个专业方面特别优秀而杰出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32岁的男医生陆某为了一个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2017级博士研究生李某而抛家弃子,他给李某买房子、买车子、送包包、送珠宝,甚至还和给李某署名和刊发了5篇SCI论文。业内人士都知道5篇SCI论文意味着什么,用网友的话说送5篇SCI论文等于直接送了一座矿,钻石矿。
但是(所有的故事都怕但是),在男医生倾尽全力之后,女博士却和他分手了。经受不住打击的男医生,选择服了30颗安眠药自杀,也有消息称自杀未遂,又被抢救过来。同时令男医生最无法忍受的是女博士在和他谈恋爱的同时还在和另外两个男人谈恋爱——脚踏三只船。虽然男医生倾其所有,但仅仅只属于三只船中的一只而已。
目前仅仅限于网传,尚待院方查证核实。虽然我们还不确定这则新闻的真实性究竟如何,但这样的故事并不罕见,无论是电视里还是生活中都没少了这种剧情,比如现实中的马蓉和翟欣欣。
但与马蓉和翟欣欣相比,这个版本故事中的女博士的行为还没那么恶劣,起码没有婚姻关系的束缚。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忠诚是被写进《婚姻法》的,但情侣之间并不存在。马蓉是在嫁给了王宝强以后劈腿了宋喆,翟欣欣是在成为苏享茂妻子以后敲诈苏享茂导致后者自杀身亡的。而故事中的女博士最多只是欺骗了男医生的感情。
王宝强和苏享茂都值得同情,但故事里的男医生不值得,因为他之前是抛家弃子的。为了一份感情先背叛了别人,之后再被别人背叛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不管是苦是甜都是自己的选择。
而今天我想讨论的话题是,大众对情侣间的劈腿行为容忍度如何。正如上文所言,如果是婚内劈腿不仅不道德而且严格来说也违背了《婚姻法》的原则,但就未婚情侣间的劈腿而言,违法自然无从说起,是否一定就违背道德呢?
很多时候人在换对象的时候和换工作类似,都是在骑驴找马。你有了一份工作但你不太满意,你在从事现有工作的同时还在四处投递简历接收别家单位的要约,你来我往你侬我侬,最终尘埃落定的时候再向现单位提出辞职。虽然在此之前,你的身体没有在工作日的时间离开但你的心早就不在这了。
谈恋爱的时候,对自己的现任已经没有感觉又或者产生了诸多不满,但没有遇到更满意的,同时其他追求者都大差不差不知道选择谁,索性都维持着情侣关系,一边不断挑选合适的人一边享受着众星捧月的便利。好像这也是相当一部分人恋爱的常态。
正如故事中的女博士,可能她是为了利用这些男人的感情,谋取自己想要的利益,这是脚踏两只船或者多只船的动机之一。还有一种常见的动机是很多缺乏安全感或者比较自卑的人也会脚踏不止一只船,他们这样做是为了给自己一条或者几条退路,以防被抛弃的时候不那么难受,一来自己还有别的选择,二来自己也没那么全身心的投入给一个人。
所以,婚前情侣间的脚踏不止一只船的现象很常见,那么你呢?对此你的容忍度如何呢,在一段感情中,你会选择脚踏不止一只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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