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火灾情况回顾

7月14日15时许,武汉市江岸区的百年老建筑江汉饭店突发火情,现场浓烟滚滚。当日18时许,火势基本得到控制,江汉饭店的顶层在火灾中被损毁。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武汉江汉饭店火灾原因查明,刑拘10人!你知道什么叫消防安全责任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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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饭店火灾原因查明,刑拘10人!你知道什么叫消防安全责任人吗 ?

PART2 火灾原因查明

闲置10年的江汉饭店,今年6月开始实施内部改造工程。武汉聚鑫全向物质回收公司通过招标承接了相关改造项目。

7月14日下午1时许,现年47岁的电焊工郭某某, 在切割江汉饭店二楼冷却塔的铁架时,违规操作引发火灾,致该建筑屋顶被烧

7月15日晚,在当地警方支持下,江岸分局民警赴大悟县将郭某某抓获。

PART3 10人被刑拘

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7月16日通报:“7.14”江汉饭店火灾事故发生后,相关事故责任调查迅速启动。 10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刑事拘留 包括:

1.江汉饭店法人、董事长兼武汉合汇置业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杜某某

2.武汉聚鑫全向物质回收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彭某某

3.湖北合汇置业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何某某

4.湖北合汇置业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王某某

5.公司项目经理邓某

6.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杨某

7.武汉聚鑫全向物质回收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余某某

8.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王某某

9.电焊帮工韩某某

10.电焊工郭某某

电焊工“违规”操作引发火灾

为何高管被刑拘?

你知道什么叫 消防安全责任人 吗?

先来看几例因 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企业高管被追究刑事责任 的典型案例

PART4 典型案例

2018年8月25日,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的哈尔滨北龙汤泉休闲酒店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造成20人死亡,23人受伤, 董事长等20人追究刑事责任

2018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25 分左右,位于滨海新区大港经济开发区安和路的中外运久凌储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大港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 23487.53 平方米,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约 8944.95 万元人民币。 久凌天津公司总经理、分管消防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监管部经理、仓库总监、仓库经理、仓库行政主管、仓库小项目组长,招商局物流(天津)有限公司技安部经理,精英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队2名保安等10名人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2018年12月17日11时许,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河南省华航现代农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厂区一栋闲置厂房,在违规气割作业过程中引发火灾,造成11人死亡、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3630 ㎡,直接经济损失1467万元。 司法机关已已对1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其中施工人员3人,企业管理人员9人 ,包括华航农牧公司董事长及华航农牧公司法人。

PART5 相关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 是本单位的 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四条:坚持 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四、《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当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在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 对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承担终身责任

五、《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因 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发生 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的, 依法依规追究 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中国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