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6岁女孩小丹独自从湖南怀化坐火车到广东汕头。

由于是长途,小丹在列车的颠簸声中渐渐睡去。

熟睡中的她突然尖叫,称邻座老头摸她的腿,并当场扇了老头两巴掌。

据民警介绍,嫌疑人54年出生,今年65岁,未婚,上车后发现女孩漂亮,心存侥幸,认为女孩不会报警,遂起色心。

随后,涉事老头被行政拘留5日。

网友纷纷为女孩的行为拍手称赞:

@心达71:做得好,要懂得保护自己。

@东方有家人:小女孩好样的,做得好!色狼就该得到惩罚。另外感觉社会进步了,警察终于管这事了,而不是批评教育了事。

@小牛儿在画中游:赞,希望受到侵害的女性能有如此勇气!

@勇不勇:哈哈哈哈哈哈!大快人心

@正义之士:女中豪杰!面对性侵行为就应该坚决反击

也有网友提出了应该增加犯法者的违法成本:

@曾经de克尔_腐乱臭眾:日本「迷惑防止条例」规定这种痴汉行为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50万以下罚金。望早日将犯罪成本提高

法律解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