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 7月28日讯,深圳新星(603978)于2019年7月26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2019)浙01民初2739号】,公司诉汇盛公司、朗迈公司侵害公司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已获得法院立案受理。

判令被告邹平县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盛公司”)、朗迈冶金(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迈公司”)停止侵害原告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明专利ZL 201310196704.6(专利名称:一种以钾冰晶石作为补充体系的电解铝的方法)专利权的侵权行为。

起诉立案时间:2019年7月26日;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时间:2019年7月26日;受理法院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汇盛公司、朗迈公司停止侵害原告的发明专利ZL 201310196704.6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判令被告汇盛公司、朗迈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19,653,200元;判令被告汇盛公司、朗迈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来源链接: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07-29/603978_20190729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