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军山碎尸案
揭发:2011年2月28日,两名学生到南京将军山爬山,爬到靠近山顶时,发现一个塑料袋挂在路边树丛里面的树枝上,思索之后发觉有些异样的两名学生上前查看,发现了里面装着肠子之类的内脏,在袋子旁边还有一件上衣外套、皮带和袜子,怀疑是人体器官的他们冲下山去报案。警方到场后确认为人体组织,搜查之后发现了好几袋装着尸块的袋子。
查案过程发现“案中案”:警方在死者衣物里,找到一张火车票,是事发前一天兰州开往南京的,追查发现火车票的购买人是死者家的亲戚,在亲戚那里得知死者是田中某某(下文称田某)。警察验DNA之后确认死者是几年前已经死于车祸的田中某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何一个死了多年的人尸体会被肢解成几块扔到山上呢?
带着疑惑的警方往后追查,有一名细心的警察发现装尸块的塑料袋质量好,随后发现来自麦德龙超市。当时江宁区麦德龙就一家,警方去超市查监控,查到了2月25日(案发前一天),薛敬恭在麦德龙超市购买了斧头、菜刀、垃圾袋等作案工具。锁定薛敬恭后,查阅瑞景文华小区监控以及访客记录后。警方抓捕了薛敬恭,又到上海抓捕了准备逃去日本的薛茉莉。
抓捕后审问出其中的“案中案”过程:薛茉莉,也叫田中利平(下文称薛某)与死者田中某某两口子在日本做生意生活,并生有一女。06年时,因日本的生意不顺,两人带孩子回国在南京发展。田某回家乡兰州办事,接到薛某电话说女儿生病,田某让自己的弟弟(另一说田某的亲戚)田弟开车送自己去机场,想赶回南京。匆忙之中,田某把自己的手机和钱包等私人物品忘在汽车上。
田弟开车回家的时,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车祸,车毁人亡。之后的大火使尸体被烧得面目全非,警方在勘察现场的时,找到了田某的私人物品。于是警方误以为死者是田某,但其实死的是田弟。
薛某在南京家接到了警方电话,以为田某车祸死了,田某却回家了。这时,两人想起,田某在日本时买过一些人身意外保险,且保额巨大。两人刚回国发展,缺乏资金。而这场事故让警方误以为死者是田某。于是两人决定让田某继续装死,然后骗保。之后薛某前往兰州,处理后事。
保额是一千万人民币,涉外索赔程序比较慢,薛某拒绝让警方对尸体进行DNA确认,迅速将尸体火化。死亡证明的手续不齐全且没有DNA严重,赔款折半只剩五百万。之后,薛某陆陆续续拿回保费。而田某在外隐姓埋名,不敢回家也不敢和亲属联系。
案发过程
案发背景:薛某在05年时,回国探亲认识南京商人谭敏光,并发展地下情。在田某在外躲藏时,薛某在南京拿着赔款做生意,生意做大后,成为本地较有名的女企业家。薛某公开了与谭敏光的关系,两人浓情蜜意,事业也繁荣兴旺,薛某开始对躲在外地的田某就越来越不搭理。
田某在外地不敢露面,怕被追回保费,更怕背负法律责任。一人在外地躲藏,不能和自己老婆女儿在一起的田某,某天回南京后发现薛某用自己的保费在南京生意做的红火,还与别的男人双宿双飞。
田某与薛某闹翻。田某回来被女儿看到,女儿之后说漏嘴,让薛敬恭知道了自己的女婿其实没死(另一说薛敬恭一直都知道骗保的事)。薛某给田某三百万(保费五百万中两百万拿出给田某父母养老)想就此两清。
田某选择拿钱离开,因没有合法身份,无法运作生意,田某的钱很快花光,于是他几次找薛某要钱。
期间田某回老家,找到了自家亲戚,告知自己没死。
之后两年间,田某向薛某又要了几次钱,薛某都给,但最后薛某不肯再给钱。
田某表示,不给钱就让自己回家团圆,还要带自家亲戚去找薛某算账。薛某找父亲求助,薛敬恭认为如果谈不拢就解决田某,反正田某在法律上已经是死人。
案发前一天,两人分别在超市里买了刀斧、塑料袋等作案工具。
案发:2011年2月26日,田某回到南京,去到薛敬恭的住处,双方进行谈判。薛家父女认为,前后累积给田某几百万,当初保费也就这么多,不欠田某了。而薛某已经有了男朋友,不想再和田某有瓜葛。
而田某认为,薛家生意都是靠自己的保费做起来的,薛某拿着属于自己的保费做生意赚大钱,最后自己还被戴绿帽子!有家不能回,女儿不能见,要求更多的金钱补偿。双方谈崩翻脸。
最后田某发现要不到钱,就想要回自己的护照(田某的护照在薛某手里,包括其他身份证明)向官方申明自己没死,然后出国。而薛某坚持不肯,害怕田某曝光骗保假死,让自己受法律牵连。
于是薛家父女决定杀人灭口。薛某打电话给谭敏光,说前男友来烦她,让谭敏光找几个人帮忙,把田某捆起来,交给男方父母,准备把他送到医院去。谭敏光自己没有出面,找了三个社会青年,承诺事后给好处后,让他们应薛某的要求在26号傍晚,把田某双手、腿脚绑好堵上嘴,绑架带回了薛某的住处(瑞景文华小区里的别墅里),三个人把田某送到车库就离开了。之后,谭某请三人吃了顿饭,给了钱和香烟等好处。
当晚在别墅里,薛某在车库内等候,薛敬恭在过道用斧背、菜刀背将田某杀死。
之后,薛敬恭用菜刀和水果刀将尸体分尸(薛敬恭为退伍军人,当过军医)头颅、躯干、四肢,全切下来,用塑料袋装好,内脏单独装一个袋子。与薛某共同将尸块和衣物装入垃圾袋中,并抛至江宁区翠屏山(将军山)上。体力透支的两人决定第二天掩埋尸体,没想到第二天爬山的两名学生发现后报警使案件曝光。
判决: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薛敬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薛茉莉作为本案从犯,判无期徒刑。
小编看法:小编觉得啊,那个骗保案,估计就是田某干的,即使再怎么赶路也不会把手机钱包落下吧?这是有意的吧,查资料有人说那个被烧死的是田某的亲弟弟,也有资料说是田某的亲戚,无论是弟弟还是亲戚,真是倒八辈子霉才遇上田某啊!还有人猜测薛茉莉不是从犯,可能是她杀死丈夫,然后让父亲分尸,让父亲担罪名,七十多岁的薛敬恭因为坦白从宽加上死者亲属的谅解书获得轻判,死刑变成死缓。这种父爱,小编觉得是不正常的!不能盲目去包庇小孩子的错误!小时候包庇一个小错误,长大就会变成不能挽回的可怕错误,就像“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的故事一样。所以教育孩子要公正客观!错的要纠正,对的要表扬!还有,大家不要谋取不正当的钱财!花的不安心,法律也会制裁的!!!
法律小知识 今天给大家讲一下中国法律中死刑与死缓有什么区别?
死刑:立刻执行的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
被判决死刑的人,在行刑前会被送到一个特定的牢房单独囚禁
原因:(1)司法机关对死刑进行最终的判定和确认
(2)让死刑犯有最后申诉的机会
(3)为行刑做准备
生命只有一次,而死刑是立刻处决,不可挽回的。因此需要确保一切证据都成立的情况下,才能最终执行。
死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有两个必备的条件:(1)所犯罪责应该执行死刑(2)不是必须马上执行
死缓罪犯的三种出路:
(1)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不悔改、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2)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3)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可能有人会问,缓期执行期间怎么可能还会犯罪?
其实,缓期执行期间,死缓犯在监狱,只要行为触犯刑法就是犯罪,例如打人、越狱等。不过大部分情况罪犯都会减刑变成无期徒刑,之后看罪犯表现。
下期小编讲讲述西乡县压路机杀人案 !敬请期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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