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前两天那位因为用书本打了两个逃课的学生,被当地教育局开除并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明星教师杨守梅老师吗?

今天已经有了关于她的好消息:杨老师的追加处罚被撤销,根据个人意愿,杨老师调往五连一中工作,县政府对教体局和学校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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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作为同行,还是感到欣慰的,因为这件事发生后,无论是媒体还是教师同行,都感觉当地教体局的处理方式太简单、粗暴,太官僚,根本不顾忌一定老师的感受,杨老师蒙受了不白之冤,这次撤销,也算是给杨老师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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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情真的就这么过去了吗?

1、这个事件对杨老师个人、当地教育甚至全国教育产生的恶劣影响,任何弥补?作为任何老师,都知道这样的一个处分,对于老师的身心伤害有多大,安徽的周老师,正是因为蒙受了不白之冤而选择跳河自尽,杨老师这些天的身心遭受了怎样的折磨?也许只有当事人能够真切体会到。一个认真负责,为当地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明星老师”,说开除就开除,这得寒了多少人的心?不只是杨老师,还要当地的所有老师,甚至全国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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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谁当成这么简单粗暴的处理老师的?作为上级主管部门,他有没有理解什么叫体罚?在教育部明确要给老师“惩戒权”,以解决老师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的现状时,五莲县教育局却给大家“解释”了为什么老师不敢管、不想管、不能管!就是因为有这种基层工作人员的存在,才让老师承受很大的压力,处理老师时,雷厉风行,既然已经认错了,是不是需要出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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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那两个学生有没有“报送”五莲一中?杨老师有没有赔偿30万?这些问题似乎也没有说清楚吧!

惩罚学生,历来时教育的一部分,现在却需要通过政策、法规明确给老师惩戒权,这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呢?即便给了老师惩戒权,地方教育部门和校长们,能不能抵住有些家长的“校闹”,维护老师权利?我想这都是很难预料的事情!如果老师的权利不能得到切实保障,谁又会去大胆使用这个惩戒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