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获悉,江西省九江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古小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古小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9年1月14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九江市政协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古小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2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古小平被“双开”。

经查,古小平违反政治纪律,长期参加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录用、职务调整晋升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侵占公物,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古小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长期沉迷于封建迷信,不信马列信鬼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忘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甘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大搞权力寻租,收敛钱财,是甘于被“围猎”的典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古小平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江南都市报

编辑:罗彩华

编审:邵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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