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有多长?
一张曾在床头循环播放的磁带会因过分陈旧而无法继续歌唱;一条老胡同会被商业街取代,拥挤的巷子剩下零星几户人家;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已家成业就,来到身不由己的而立之年。
一个曾经象征着潮流和先驱的摇滚乐队,也被冠上了“年代感”和“传说”的头衔。 有多骄傲,就有多不甘。
△ 面孔乐队贝斯手欧洋(左)和主唱陈辉(右)
△ 左起面孔乐队和声陈亚光、吉他手吴金迪、主唱陈辉、贝斯手欧洋、鼓手刘忠。
面孔乐队, 成立于1989年的殿堂级摇滚劲旅。三十年间,乐队经历过多次人员变动和解散重组,目前由 主唱陈辉、吉他手吴金迪、贝斯手欧洋、鼓手刘忠、和声陈亚光
80年代末、90年代初,北京滚圈儿有个说法叫“糖炒面豆”, 指的就是唐朝乐队、超载乐队、面孔乐队和窦唯他们几个。包括黑豹乐队,都是那时诞生的。
△ 唐朝乐队 早期合照:左起贝斯手张炬、鼓手赵年、主唱丁武、吉他手刘义军。
△ 超载乐队 早期合照:左起贝斯手胡小海、主唱&吉他手高旗、吉他手韩鸿滨、鼓手王澜。
△ 黑豹乐队 早期合照:左起鼓手赵明义、主唱窦唯、贝斯手王文杰、键盘手栾树、吉他手李彤。
他们开创了中国摇滚乐的先河,一把火点燃年轻人心中热血。这也就奠定了面孔乐队在人们心中“老牌”的形象。
中国第一首新金属歌曲,是面孔写的:
不急,咱们从头捋一捋。
“
那时候我们总是什么时髦就干什么,
想让自己永远站在时代的浪尖上。
”
1987年, 一部叫《霹雳舞》的美国电影将这项新奇的时髦运动引进中国, 在当时娱乐文化相对压抑的氛围下,掀起了一场霹雳舞热潮。
△ 电影《霹雳舞》外包装
“那些最早拥有电视机、录像机的青少年家庭成为霹雳舞的传播中心。满大街一时间出现了许多 头扎花布、脚蹬回力球鞋 的‘马达’(电影《霹雳舞》主角之一)们,他们就像大脑出了毛病一样,一会儿一只手到另一只手 ‘传电’ ,一会儿前后左右地走 ‘太空步’ ,一会儿又对着空气 ‘擦玻璃’ 。”(来自百度)
△ 老照片纪录80、90年代中国的“B-boy”们
霹雳舞( Breaking ) 是一种以个人风格为主的技巧性街舞舞种, 标志性动作包括手撑地快速移动脚步、倒立定格以及各种匪夷所思的高难度旋转。 霹雳舞速度快,姿势美,视觉冲击力 max ,深受青少年追捧。
面孔成为乐队之前,就是这场热潮中应运而生的一支霹雳舞蹈团, 名叫“罗马队”,由总政歌舞团子弟邓讴歌、欧洋和伙伴周凤岭等人组成。
他们很快与当时的“震动队”(由沙宝亮领衔)分庭抗礼,跟着大腕儿各地演出,在“霹雳热潮”的浪尖尽情嬉戏。
几个乳臭未干的小伙子,就这样成为了那个年代 人人艳羡、引领潮流的霹雳舞星。
△(左起)邓讴歌、欧洋、周凤岭珍贵合影(1994年12月)
但没几年,“罗马队”不跳了,因为发生的一件事儿刷新了三人对“时髦”的认知:他们的哥哥兼师傅,也就是唐朝乐队创始人之一张炬,留起了长发弹起了琴。几乎同时,“罗马队”原班人马跟着张师傅转型, 改玩乐队了。
欧洋挑了“弦儿相对较少”的贝斯,讴歌挑了“更酷”的电吉他。
△ 1989年的“面孔”
△ 欧洋(左)与邓讴歌(右)
从一个浪尖,到另一个浪尖, 少年们生怕自己不够时髦, 于是不停追逐着时代的浪花。
可拿起琴时,他们大概没想过, 几年后的他们将不再是“弄潮儿”, 而是改当“造浪人”。
“
后来慢慢觉得,摇滚乐才是我们
真正喜欢想要的东西。”
”
滚圈儿里 “雄性荷尔蒙传奇” 的称号,与面孔出道时青春感十足的霹雳舞少年形象有关,但更多是因为他们玩音乐时的血性阳刚。
面孔的成名曲是《给我一点爱》,当时的主唱还是侯歆,吉他手是邓讴歌和周凤岭,贝斯手是欧洋,鼓手是马克塔勒。1991年,这首歌被收录进魔岩文化打造的 中国首张摇滚乐合辑《中国火壹》 ,同时被收录的还有张楚的《姐姐》,黑豹的《别去糟蹋》,唐朝的《飞翔鸟》。
面孔乐队自此在中国摇滚乐坛崭露头角。
△ 面孔乐队的第一张正规宣传照:左起周凤岭、邓讴歌、欧洋、侯歆。
△ 1995年《 Citymagazine 》杂志封面里的张楚(右二)、窦唯(左二)、何勇(左三),他们被称为中国摇滚历史上的“魔岩三杰”。
△《中国火壹》CD 封面
三年后,面孔开始录制他们的首张专辑《火的本能》。 这张专辑里有好几首歌都在当时引起了热议。 比如说《梦》,在还没有互联网传播的90年代,创造了全国二十余家电台音乐排行榜居高不下的记录,在天津有线电视台更是创造了上榜30周17周冠军的奇迹。
△ 专辑《火的本能》外观
△ 专辑《火的本能》宣传照
再比如说专辑同名歌曲《火的本能》,被评为“在早期中国摇滚乐队的内敛和后期中国摇滚乐队的嚣张之间,找到了一种既含蓄又张狂的表达方式”,用一把“抑郁之火”,点燃了面孔的传奇。
专辑里还有一首歌,值得被更多关注,因为它是 中国第一首真正意义上的新金属歌曲。
什么是“新金属”?
在录制《火的本能》之前,欧洋在英国待了一阵,期间看过一场 Rage Against The Machine 的演出。
△ Rage Against The Machine是说唱金属领域(新金属的一个分支)的代表乐队,曾在1997年获得格莱美“最佳金属摇滚表演”奖项。
这场演出带给三哥巨大的震撼,他紧接着就买了 RATM 的专辑, 并把看演出时的感觉记在了心里,带回国把它写成了一首歌,叫《我需要》。
“是醉生梦死的天堂赋予我这欲望,
讨厌的规则扼杀我所有善良;
是上帝酒后的过错丢失了那禁果,
扛不住本性的饥饿,我需要尝一颗。
······
我想要你,可我害怕距离,
强撑着空虚的躯体,我需要那勇气。
生存成长富贵风光,幸福希望满足辉煌。”
—— 面孔乐队《我需要》
这首歌发表时,国外新金属才刚刚露面于主流乐界,距离新金属传入中国还有两、三年时间,距离大多数人心目中的中国第一支新金属乐队夜叉发专辑还有五、六年。
所以当时内地摇滚圈不存在什么“新金属浪潮”,这一次,是面孔开天辟地,独树一帜,撑起新金属大旗,造的浪。
很多人说面孔的音乐“老”,但他们其实也听新东西,所有的新音乐他们都在接触,只不过,对于面孔来讲, 他们只想在这个名字下面玩硬摇滚和流行金属 。
陈辉也和欧洋商量过要玩点更贴近时代潮流的东西,但如果要玩,一定会叫另外一个名字,一定不能是“面孔”。
所以面孔不老,他们只是有自己的坚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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