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不容三个姓氏的人”在我的老家也有这种说法。他的意思是说:如果一个家有第三个或者以上的姓氏的存在,家庭关系就会变得复杂而微妙,就会对家庭成员产生影响,所以有了这句俗语。
追溯历史我们得知,在先秦之前,家庭是以家族群居的形式存在的,这也是生产力低下所决定的。
一大家子生活在一起能够相互照应,生产资料可以共用,无非就是使每个家族成员都能吃饱饭罢了。
秦始皇当政时,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第二次变法时改变了这一切。他颁布了分户令,规定“父子兄弟不可同宅居住”。
意思是说,家庭中,有成年男子二人以上者另立户籍,强制推行以一夫一妻及其未成年子女构成的小家庭。
商鞅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一方面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先秦以前纳税是以户为单位的。户头多了,赋税相应增加了。
另一方面就是为了区别夷狄风俗(秦国靠近夷狄,夷狄是大家族制),提高秦人的文化素质和层次。
一言以蔽之,“一家有两个姓氏很正常,有第三个姓氏就麻烦了”。那么,出现第三个姓氏有哪些情况呢?
现在家庭通常是三口之家(如图)
一家组成是两个姓氏,父、母各一姓,子女随父姓或母姓。这样的家庭不容易产生矛盾,即便有也是“内部矛盾”。
但是随着儿子的长大,儿子要结婚,娶来的媳妇是第三姓氏。
媳妇和公婆不一心,这是明摆的事,儿子是亲生的,打也能打,骂也能骂,儿媳妇你试试?
过日子难免不磕磕碰碰,一旦公婆惹到媳妇,这个家庭的安静也就彻底打破了,甚至会闹的鸡飞狗跳、离婚上吊的地步,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经验告诉我们,儿子结婚后,只要有第三个姓氏出现,唯一的好办法就是像商鞅说的那样——有两个成年男人后就分家,否则……
另外出现第三个姓氏的情况是父母再婚。
老妈去世了,老爸再娶了一个后老伴,后老伴带过来一个孩子,这个孩子的出现就是第三姓氏的出现。
如果孩子还小,再婚的妈妈会把儿子的姓改成现在丈夫的姓,但从心里和现在丈夫的孩子有区别,不是从一个娘肚里爬出来的孩子没血缘关系,即便改成一个姓氏也不亲。
天长日久,过日子没有马勺不碰锅沿的,孩子之间的矛盾会直接引发父母之间的战争。
能够理智处理的会逐渐化解,如果手腕不高,脾气急躁,异性兄弟之间会发生流血事件,直接连累父母离婚。所以说再婚属于纸婚,脆弱的不堪一击。
当然还有其他出现第三姓氏的情况,比如招上门女婿,夫妻不育收养义子,虽然姓氏看似没有超过三个,但心中有隔阂,这是人性使然,是血缘关系使然,大家都懂的。
综上所述,要想家庭和睦,最好不要让第三个姓氏出现,一旦出现,赶紧分家另过。
文/秉烛读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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