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对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情深有感触,"逝者手机号过户需要本人到场办理",这样的说法未免也太荒唐了吧!今天就和大家讨论一下关于手机号码、支付宝、微信帐号的继承和归属问题。

1、支付宝

在支付宝的条款中很明确的说明了:支付宝账号仅限本人使用,不能转让、借用、赠与、继承,但支付宝账号内的相关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

也就是说如果用户离世,家属可以通过身份证依法继承离世者的财产,但同时也要承担起离世者的债务,如花呗、借呗。因为权力和义务是同时继承的。

2、微信

微信和支付宝略有出入,我们使用的微信帐号并不属于我们自己,而是属于腾讯,我们拥有的是微信帐号的使用权,在特定情况下腾讯是有权力收回帐号的。

而微信注册的规定,微信账号不能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者售卖。如果微信用户离世,家属通过提交相关证明(身份证、关系证明、死亡或火化证明等)给到微信官方客服,即可依法继承财产。

3、手机号码

手机作为现代社会的必需品,其存在必须要依赖于手机号码,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手机号码,是可以过户继承的。在用户离世的情况下,家属办理过户,需持亲属关系证明及公证文件,以证明是唯一继承人。办理地点应为运营商指定的营业厅。

而值得一提的是,《继承法》中规定:网络理财、余额宝、游戏币、作品版权等没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是可以继承的。但国家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网络遗产的权属问题目前仍然是法律空白,是全球网络公司都需要面临和考虑的问题!

最后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