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骑车剐蹭私家车,不肯私了还索赔5万!结局亮了……

汽车跟电动自行车相撞,不管是谁的过错,

很多人可能都会认为,

因为撞的是电动自行车

真的是这样吗?

近日,浙江嘉兴的裘先生沿勤俭路开车去上班,

在环城东路口跟一辆电动自行车剐蹭。

接受采访时他仍心有余悸:

“那个阿姨电动自行车突然斜插过来,

擦到我车子,然后倒地了。”

摔倒的骑车人是戴阿姨,

已经68岁,

下巴磕了一下,左腿膝盖肿胀。

电动自行车有损伤,

而裘先生的奥迪车右侧油漆有刮痕。

报警后,双方到交警中队处理。

双方本打算私了,但是不成功,

因为戴阿姨的朋友要价太高了。

裘先生提出,阿姨没明显外伤,

建议买个伤筋膏药。

阿姨却不肯,

提出要向裘先生索赔五万元。

在裘先生看来,

自己是正常行驶,并没有什么责任。

那么这个事故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交警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从路口启动之后,

想超越前面的电动自行车,

往左侧有变向的一个动作,

然后跟左侧的一辆机动车发生刮擦。

交警认为,这起事故起因是电动自行车变向,

奥迪车主正常行驶并没有过错,

所以骑电动自行车的戴阿姨要负全部责任。

这起事故当中双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包括戴阿姨的医药费和裘先生奥迪车的维修费用,

都要戴阿姨一方承担。

7月26日,经过双方协商,

戴阿姨在事故认定书上签了字。

对于这个结果,戴阿姨表示,

自己无话可说。

交警提醒广大电瓶车主,

并且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出门要守规矩。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一般是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如果是一方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的,

那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换句话说,电动自行车和汽车相撞,

如果是电动自行车不对,

那么电动自行车也可能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