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现代社会,强奸罪是重罪,犯有此罪的人,一般来说会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影响极其恶劣者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那么问题来了,在中国古代男权社会的大背景之下,如果男人强行和女人发生关系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处罚力度和现在相比又孰轻孰重呢?

首先来说,虽然中国古代女子地位不是很高,但是历朝历代统治者对于男子强迫女子发生关系这件事情都比较重视,强奸犯也会受到朝廷极为严重的处罚。下面笔者就来简单谈谈中国古代一些朝代对于强奸犯的处罚。

众所周知,在春秋战国时期,秦国一直被其他国家视之为蛮夷之国,究其原因除了秦国地处偏僻之外,最重要的还是秦国人在当时道德伦理观念淡薄,其他中原国家接受不了秦国人的一些为人处事。比如说秦国曾经有这么一种习俗:就是如果家里来了客人,夜里秦国男子会让自己的女儿或者是自己的老婆去陪客人。不得不说真是一种奇葩习俗,从中也可以看出其实秦国人对于私房事不是很看重。不过后来秦国受中原文化影响越来越深,伦理道德观念也受中原文化所影响,对于这些事情就越来越重视。据记载,秦朝对于强奸犯的处罚较为严苛,往往会对其施以肉刑(主要包括黥(刺面并着墨)、劓(割鼻)、刖(斩足)、宫(割势))。

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秦朝对于强奸犯的处罚力度很大,但是事实上秦朝对于“强奸罪”这个概念定义其实并不是很清晰,往往会与通奸罪相混淆,律法上也没有明确规定,直到唐朝才真正将“强奸罪”写进律法之中。虽然说唐朝民风比较开放,皇室伦理也是乱的一塌糊涂,但是唐朝对于强奸犯的处罚力度是很大的,而且对于“强奸罪”是分得比较细的:诸翁欺奸男妇,诸男欺奸义男妇,居父母丧而欺奸父妾……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不同惩罚,情节较轻的施以杖刑,情节严重的直接判处死刑(比如说强奸未成者处以绞刑)。后周时期,处罚更为直接,其在律法上有着明确规定:夫之妇被人强奸,男犯杀。

两宋时期,由于儒家之道盛行,世人对于女子的贞操十分看重,甚至看的比其生命更重要。在那个时候,如果说一个女子不幸被他人强奸,女子的第一反应往往是选择自杀,宋朝女子重视贞操程度可见一斑。至于施暴者,朝廷主要是施行杖刑,以及发配充军。其实这个惩罚力度也挺大的,毕竟发配充军过程中,犯人要带着沉重的枷锁徒步走去边疆,而且宋朝时期军队那么混乱,发配充军的犯人基本上都是死路一条。

到了元朝时期,朝廷对于强奸犯的处罚又更细化了一点。如果施暴者强奸有夫之妇,则直接判死刑;强奸无夫之妇,则杖一百七。除此之外,元朝还有了“强奸幼女罪”,强奸幼女者死。明清时期,统治者对于女子的名节非常看重,朝廷会给那些寡居多年的女子授予贞节牌坊。至于强迫女子发生性关系的男子,朝廷则有明确规定:强奸者,绞;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这么看来,封建王朝对于“强奸罪”的处罚力度其实是比现代处罚力度更大一点。不过在古代由于法律观念淡薄,再加上封建社会的风气影响,这类案件大多是家族间自行处理的,一般不会惊动官府,毕竟家丑不可外扬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