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位民工师傅在路上捡到一个袋子,里面装了一份工程图纸。他按图纸里的联系方式打过去,是一个姑娘接的电话。约好会有人过去取图纸,并答应给民工师傅买两包烟(月40元左右的)。民工师傅等了约半小时来了个小伙取图纸,但小伙纸愿意给民工师傅10元钱,为此二人争执不下,小伙便报了警。民警赶到了解情况后,劝解双方,但二人均不让步。

民工师傅认为小伙最初态度强硬,小伙则表示,现在10元也不愿给了。民警从法律角度解释,捡到别人东西不归还,属于私自侵占他人财物,同时也劝解小伙。最终小伙向民工师傅道了歉,拿回了图纸,民警劝其离开,民工师傅表现的很生气甚至想打架,小伙留下一句“打架你不是我的对手”后离开。

其实,这原本是一件小事,在路上捡到物品的事每天都在发生。而这件事为什么会闹到双方互不相让,使民警也略显犯难呢。有以下几点看法:

1、对于捡到图纸的民工师傅来说,很大程度上他并不是在乎那两包烟,而是因为觉得失主不守信用,最初答应给两包烟作为酬谢,小伙到来后却不兑现承诺。因此,在双方争论中民工师傅多次强调“当初答应给两包香烟”。这应该是民工师傅不愿意松口、妥协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有种不蒸馒头争口气的感觉。如果从这个角度讲,民工师傅的坚持并没什么错,况且,在原地一等就是半小时,也确实耽误了民工师傅的时间,给予一定的酬谢也无可厚非。

2、失主小伙为什么不愿意给民工师傅买总价40元左右的两包烟呢,也许打印这份图纸的总共费用也用不了40元,因此小伙可能觉得给两包烟自己就亏了。还有一种可能,小伙担心自己掏了40元的烟钱,回去万一无法报销,自己便白白替公司贴了40元钱,同样会感觉自己吃亏。这也不能说小伙抠门,只能说他将公事与私事区分的比较清楚。

3、此事产生矛盾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信息的不对称,最初与民工师傅有两包香烟约定的是接电话的姑娘,而取图纸的却是这个小伙。不知姑娘在派小伙取图纸之前是否将两包香烟的承诺沟通到位。也许小伙知道此事,只是由于第二条原因不愿意出这个钱;也或许小伙压根就不知道这个约定。因此,主要问题可能出在接电话的姑娘身上。如果直接给小伙带了40元的香烟钱,或者承诺报销,小伙可能也不会与民工师傅因为两包香烟而发生争执。

4、当小伙不愿买烟时,民工师傅其实可以与接电话的姑娘再次联系,毕竟是她给的承诺,让姑娘与这个小伙沟通,也许事情会得到顺利的解决。

捡到别人遗失的财物是否应该索取报酬,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这种事情没有对错之说,只看每个人如何去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