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裕(1868年2月3日—1913年2月22日),叶赫那拉氏,满洲镶黄旗人,名静芬,小名喜子,慈禧之弟副都统叶赫那拉·桂祥之女,是光绪的表姐,光绪十四年(1888年)被慈禧太后钦点成婚,次年立为皇后,并在婚期过后住进东六宫之一的钟粹宫。

隆裕,性格仁弱,没有光绪的恩宠,更没有慈禧太后的特恩,在后宫,隆裕对上受制于太后和皇帝,对下不能管制二妃,就算对太监和宫女,也不敢骄傲自尊。

1908年11月,光绪和慈禧相继去世,大清的重担一下落在她的肩上。依照慈禧太后的遗诏,三岁的溥仪被立为皇帝,隆裕为皇太后。

一直到,辛亥革命爆发后,载沣辞去摄政王之职,垂帘听政的隆裕太后成为清王朝最高的统治者,全国各地要求溥仪退位,隆裕太后表态说:这件事,我全权交给你们去办,办得好,我自然感激,就算办不好,我也不怨恨。

不久后,隆裕太后亲自颁发了《清帝逊位诏书》,大清朝从此成为历史,在这个期间,隆裕太后几乎答应了所有的条件,唯独一件事不肯让步,那就是每年支付给满清皇室的费用,袁世凯主张300万两,隆裕太后坚持400万,直到最后签字,还是400万两,至于中间过程,历史上也没详细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