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平顶山火车站到市长途汽车站,短短数公里的路程,出租车司机翼某竟然向乘客收费39元。8月1日,记者从市客运管理处和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获悉,因翼某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依法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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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客运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处根据乘客举报查实,7月28日,乘客乘坐翼某所驾驶的出租车,从平顶山火车站前往市长途汽车站,出租车计价器竟然显示车费39元,翼某据此收费受到乘客投诉后,态度恶劣,竟然威胁乘客“不撤诉,不让下车”。

调查核实后,市客运管理处对翼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按照出租车信誉考核相关规定对翼某扣分10分,并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内对翼某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市客运管理处把案件情况向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进行了通报。7月30日,市交通运输执法局依法将翼某所驾驶出租车予以查扣。经研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因翼某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对翼某做出了罚款2000元的顶格处罚。

市客运管理处和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督管理,发现拒载、宰客、绕道、强行拼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理。

来源:平顶山传媒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