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至2015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和传统暴力犯罪呈下降趋势,但仍有5万件、7-8万人的基数存在,且还表现出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等特点;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国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上的一些缺陷和不足,如何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遏制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将是我们所要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就是要在青少年时代对每一位社会成员开展系统的法治教育,发挥学校教育持续性、渐进性、专业性的优势,引导青少年树立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从而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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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教育者和环境,对于青少年的法治思想养成起着不同的作用。法治教育是一种思想意识的培养而非短暂性的考核,要去处灌输式教育,充分发挥青少年的积极主动性,调动青少年自身的热情去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当中。其次,青少年的心理状态也占据一定的影响因素,学校、家长、社会应重视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有效的防止青少年因心理问题而出现犯罪行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必须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和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合作,进一步创新教育宣传形式,从而全面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关注微正法育官网:http://www.vzon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