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玄宗赐「孚」名《长安十二时辰》中多次提到何监之子「何孚」之名的「孚」字的来历:
第一,「孚」名来自圣人(皇帝)的御赐。第二,「孚」字拆解为「爪下有子」,意为「爪子」。
剧中此情节并非完全虚构,而是有一定的历史依据。
我们知道,何监的原型人物是贺知章。
唐昭宗时期文人官员郑綮所撰《开天传信记》,是专门记载唐玄宗在位时期奇闻轶事的史料笔记。
《开天传信记》确实记载了唐玄宗李隆基,给即将告老还乡的贺知章的儿子赐名曰「孚」:
贺知章秘书监,有高名,告老归吴中,上嘉重之,每事优异焉。
知章将行,涕泣辞上。上曰:何所欲?
知章曰:臣有男未有定名,幸陛下赐之,归为乡里荣。
上曰:为道之要莫若信,孚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卿子必信顺之人也,宜名之曰孚。
知章再拜而受命。
知章久而谓人日:上何谑我耶?我是吴人,孚乃爪下为子。岂非呼我儿为爪子耶?
(二)许慎解「孚」字玄宗赐名的时候对贺知章说:「孚者,信也」,正是来自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的解释:
《說文》:「孚,卵孚也。从爪从子,一曰信也。」
《说文》释「孚」给出两种意义:
卵孚——意思是「孵化」之意,是「孵」的本字。有些南方方言中也称作「菢」,是古音之读。
注1
信也——这个用法很频繁的见于经传文献《诗经》《尚书》《易经》和《尔雅》。宋人徐锴认为这个意义是从「鸟孵卵如期而至」引申而来。
注1
「孚」在经传中一般是释为「信也」,历史上的唐玄宗熟读经史,诗书音律皆有一定造诣。
所以,唐玄宗随手引经据典恐怕是不在话下:
唐玄宗墨迹《鶺鴒颂》
我们知道,贺知章乃进士出身,当然也是熟读四书五经,说文解字的「小学」,乃读经典的基本功。
所以,他开始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但是,过了不久就悟出,这是皇帝是在骂自己的儿子是「蠢材」。
知章久而谓人日:上何谑我耶?
我是吴人,孚乃爪下为子。岂非呼我儿为爪子耶?
「孚」字从「爪」从「子」,因为贺知章是南方人,他开始没有想到「爪子」在北方话中是「蠢材、笨蛋」的意思:
注2
《汉语方言大词典》引《称谓录》卷六引《仁恕堂笔记》:「甘州人谓不慧之子曰爪子」,甘州也就是今天的甘肃张掖。
注3
从这个细节说明,贺知章和唐玄宗可能是「面和心不和」。
否则,为何贺知章在朝廷操劳一辈子告老还乡,唐玄宗还要讽刺儿子是蠢材?
其次,《长安十二时辰》中谈到「何孚」为「御赐」之名,「何孚」在剧中也扮作「傻瓜」,说明作者在创作这个情节的时候,还是广泛阅读过相关史料的。
三、「孚、俘」古今字从甲骨文、金文出土以后,我们发现许慎《说文》释「孚」的本义为「卵孚(孵)」和「信也」都不准确,这两个意义其实是假借义。
其实,「孚」是「俘」的本字,本义为「俘虏、俘获」。
用训诂学的术语来说——「孚、俘」为古今字。
「孚」字确实从「爪」从「子」,严格来说是从「又(手)」或者从「爪」皆可。
甲骨文「孚」是从「又(手)」,「单手、双手」皆可:
金文和篆文变为从「爪」,在今文字隶楷书中写作「爫」:
「孚」字古今字形演变过程:
注6
从「爪(手)」从「子」会意「抓获的俘虏」。
裘锡圭和于省吾先生均认为:
在古代战争中,战胜者会将对方成年男子杀死,只俘获妇女和未成年人,所以「孚」字从「子」。
注7
「孚」后来被假借表示「信用」、「孵化」「符合」等多个意义。
这样「孚」字承担的职务过多,影响汉字表意的精确性,遂累增「人」部造「俘」字,表达本义「俘虏、俘获」。
《說文》:俘,軍所獲也。
四、「手」旁的多变「孚」字的古文字从「爪」从「手」皆可,这是古文字中有「同意偏旁通用」的现象。
比如:古文字中经常可见偏旁「艸、林」、「人、大」通用。
举个例子,汉字「農」的甲骨文,有从「艸」,也有从「林」的,因为二者作为偏旁都可以表示「植物」,所以通用不分。
「孚」字的甲骨文从「手」,金文和篆文从「爪」。
「手、爪」作为意义相近表意偏旁通用,是古文字中很常见的现象。
其次,我们需要理解,同一个汉字的偏旁部首,在不同的汉字、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形态。
「手」作为汉字构字高频偏旁,尤其典型。
偏旁「手」在不同的汉字、不同的位置,有各种不同的形态,我举一些例子:
「手」处于右边偏旁,一般写作「又」,比如:「反」字,从「石」从「又」,会意「搬动石头」,「反」是「扳」的初文。
「手」处于左边偏旁,一般写作「扌(提手旁)」,如形声字「拍」:
「手」上部偏旁一般写作「爫」,除了「孚」以外,还有「妥、爰(援)」
处在上部的「双手」写作「」,也即「與、興」上部的部件:
处在下部的「双手」,演变出多种写法,如下字例:
注4
古文字学家裘锡圭先生称这种现象为「偏旁变形」。
赵平安先生则称为「隶分」——同一个形体演变为不同的写法。【注4、5】
注5
五、结论剧情分析《长安十二时辰》老臣何监说自己儿子名字「何孚」之「孚」是圣人御赐的名字,「孚」字拆解的意思是「爪子」,意思是何孚是何监的「工具、爪牙」。
其隐含的意思是:何孚刺杀林九郎的计划败露,何监很难以「不知情」撇脱干系。
很简单:我们自己的手爪干了什么事,我们自己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其次,何孚为了保全何监,对林九郎供认太子是主谋。
所以,若何监解释自己不知情,那就陷自己的学生太子于危难之中。
所以,何监可以说是有口不得辩,也不能辩。
何孚口中那个熟读经史、能言善辩的何监,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
因此在剧中,何监唯一办法的就是老泪纵横,一言不发,一次又一次的长长叹气!
甚至,在整部戏最高潮的部分——花萼楼皇帝大宴群臣的时候,他只能装睡来搪塞。
《长安十二时辰》的戏剧张力十足,其引人入胜,可见一斑。
史料记载关于「御赐孚名」,历史史料记载是:
为朝廷「健康工作五十年」贺知章,在退休之时,请求皇帝给自己的儿子取一个名字,唐玄宗引经据典的取了一个「孚」,对贺知章说:这个名字好,在经典中的意思「信也」--「言而有信,一诺千金」。
就这样,贺知章高兴地捧着「皇家御赐24K钛合金名字——孚」告老还乡。
过后,贺知章猛然明白过来,原来是皇帝老儿在诳我南方人不懂北方话——「孚」字拆解为「爪、子」,在陕甘方言中「爪子」就是「蠢材」的意思。
这个史料不是正史,而是野史笔记的记载,应该说可信度是有一定的折扣的。
我不大明白的是:
贺知章为什么八十岁,还有没有取名的儿子?
难道贺知章老来得妾,享受「一朵梨花压海棠」的齐人之福?
正说「孚」字我们知道,拆解汉字,问吉卜凶,算是汉字文化中非常有趣的一个现象。
「孚」字确实从「爪」从「子」,理解为「工具爪牙」和「蠢材爪子」皆能自圆其说。
但这仅仅为俗解戏说。
从汉字文字学的学术角度来说:
「孚」的本义为「俘获、俘虏」,经过假借、引申大约表示六、七个意义,这样影响汉字表意的精确性,就必须要分化造字。因此,古人在「孚」的基础上,累增「人」部造「俘」字,分担其本义。所以,「孚、俘」为古今字,「孚」是「俘」的本字,「俘」是「孚」的后起字。「孚」字从「爪」从「子」,或者从「手」从「子」,全字会意「捕获的俘虏」,因为上古时代的战争中,成年男性大多数时候被处死,女性和儿童作为俘虏。古文字中「手、爪」作为「同意偏旁」可以通用。
汉字中偏旁部首「手」可以说是「变形金刚」,在不同的汉字、不同位置,有七、八种不同的形态。
参考文献《汉语大字典》(第二版),页1084。《汉语大词典》,第6卷,页1101。《汉语方言大辞典》,页875裘锡圭(2013),《文字学概要》(修订版,商务印书馆)页89.赵平安(2009)《隶变研究》(河北大学出版社),页57李学勤主编(2013),《字源》(天津古籍出版社),页217李圃等(2009),《古文字诂林》(上海古籍出版社),3冊,第3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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