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虚荣心害了我,我对不起他们,更对不起我的父母……”法庭上,程某在最后陈述时泣不成声。

90后的程某原本是武汉某房产置业顾问公司的一名置业顾问,薪酬不薄,但不甘平庸的她开始铤而走险,在房市火热时骗取购房首付款及“茶水费”,走上了犯罪道路。

日前,经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程某因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利用熟人关系博取信任 一年内非法敛财200余万 

“阿姨,我手里现有xxx小区的房子可以售卖,但是要加4万元的茶水费,共计31万元首付款。”2017年8月,程某通过同学认识了一直没找到理想房源的张女士。

听说程某在银行上班,张女士将信将疑,提出要去楼盘现场看看。程某随即骑着电动车把张女士带到正在施工的期房旁,并指着一栋期房说:“最高的一栋就是你的房子。”当张女士提出要进去看户型时,程某以现在房子正在施工为借口拒绝。张女士一看确实在施工,就信了程某的话。

看完房后,急于买房的张女士一家认为,程某收取“茶水费”还算便宜,便打算购买。当张女士提出去售房部签订购房合同时,程某却说这是内部房源需秘密进行,并约张女士在一家快餐店签订了购房合同。想到程某是自己女儿的同学,又在银行上班,办理银行贷款也方便,张女士没有过多犹豫,半年内陆续向程某转账31万元。在办理随后的贷款手续时,张女士发现程某一直在拖延,便感觉自己上当受骗,期间多次与程某协商欲要回购房款,没多久发现竟联系不上了……张女士无奈之下报警。

几天后,市民蔡先生也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被程某骗取购房款、“茶水费”29万元。一段时间,陆陆续续共有7名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被程某骗走巨额现金。

 赚钱无“捷径” 一审获刑十三年 

程某到案后交代,2017年6月来到武汉某置业顾问公司工作。“我的工作主要负责帮办理担保银行贷款,购房人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时,通常会把购房合同交给我保管几个小时,我便乘机扫描留下样本。”

随后,程某将购房合同、房地产公司印章、收据、发票等进行伪造,并在同学微信群中发布自己手中有内部房源的假消息。自以为摸索出赚钱“捷径”,程某便以能拿到某热门小区内部房源为由,骗取亲友钱财,在短短一年内非法敛财200余万。钱到手后,除了生活开支用了几万元钱外,其余的钱都被程某在网上和去澳门赌博输光了。

2018年12月27日,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决定以涉嫌诈骗罪对程某批准逮捕。

新洲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伪造公司印章、伪造虚假合同及发票的方式,使被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给付财物,诈骗9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019年4月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日前,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一审依法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十万元罚金,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办案检察官介绍,被骗的9人与程某都是熟人关系,如多年的同学、同事、朋友等。程某正是利用这种熟人关系博取信任,又充分利用大家想低价购入紧俏房源的心理才能次次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