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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我县查处一起非法排污案件。城区一商铺业主因非法排污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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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早晨,在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集中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在恒昌路附近发现一家已经被责令整改的面点商铺,在加工面食时仍在使用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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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城市综合执法局中队长英义介绍:“前期已多次对这家店铺进行告知,禁止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燃煤,在今天的检查中又发现他在偷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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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业主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此案被移交到县公安机关。面对民警的询问,业主主动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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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蒙城派出所办案民警公丕旺说:"该业主在行政机关多次告知的前提下,仍然使用燃煤对周边大气造成污染的行为已经触犯相关法律,公安机关依法将其行政拘留。在这里提醒广大经营业主,特别是在我县大气污染以及环境整治形势如此严峻地情况下,一定要守法经营,一旦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