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其中规定,明确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等行为,一旦违反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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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热米饭、自热火锅等自热食品只需要加一点冷水就能在短时间内加热,具有经济实惠、食材种类丰富,以及方便快捷又兼具美味等多种优势,在当下越发成为不少人出行途中用餐的选择。但是,旅客乘坐动车组列车出行时使用自热食品,如果操作不当会使自热食品的发热包破损,有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意外情况,出现大量蒸汽从而触发动车、高铁烟雾报警装置,影响动车、高铁的正常运行,还有可能烫伤自己或他人,在极端情况下甚至有可能发生小型爆炸。实际上近年来,旅客使用自热食品时误触高铁烟雾警报器并造成高铁减速的事件屡有发生,不时见诸报端。

多地立法将自热食品列入动车组列车携带物品的“黑名单”之中,明确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自热食品。这虽然给旅客出行途中就餐问题带来一定的不便,影响旅客的就餐选择。但从保障动车组列车运行安全角度说,动车组列车禁用自热食品的规定不但并无不妥,相反很有必要,绝大多数旅客都能够理解,谁都不愿意因为有个别旅客使用自热食品而影响列车安全、快速行驶。

但是,我们也需要看到,很多旅客在出行途中之所以选择使用自热食品解决就餐问题,除了自热食品本身具有的优势之外,最主要原因是目前高铁盒饭的性价比太低,价格昂贵,饭菜质量低下,实在是让人不能接受,甚至是让人难以下咽。虽然铁路部门一直要求列车要保障15元高铁盒饭的供应,但在现实中,15元的高铁盒饭常常“失踪”,而且15元的高铁盒饭实在是太难吃,味道、性价比等远远比不上花15元从超市里购买的自热食品。而饭菜相对好一点的高铁盒饭,动辄四五十元,实在太贵,让人“吃不起”,或者说很不划算。至于高铁点外卖,由于必须提前两个小时以及高额配送费等因素,乘坐高铁的旅客想点外卖并不那么容易,动力不足。

保障动车组列车运行安全,旅客必须做出一定的牺牲,这一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与此同时,铁路运营部门也应保障好高铁旅客的正常、正当就餐需求,不能要求旅客为了安全而空着肚子乘坐高铁,更不能借机谋私,逼着旅客消费性价比特别糟糕的高铁盒饭。因此,在禁止旅客使用自热食品后,高铁需要向旅客供应性价比高、经济实惠、物美价廉的高铁盒饭,让旅客普遍能够接受高铁盒饭,让旅客把吃高铁盒饭作为解决三餐的主要选择。如果高铁无法保障实惠的高铁盒饭的供应,那么应当开辟免费就餐区域,方便旅客泡方便面吃,又避免方便面的气味影响高铁列车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