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阿德老师给大家梳理一下西安市公办、民办初中招生方式。

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方式

报名条件:

具有西安市户籍〔2019年5月31日(含)前落户〕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 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到民办学校初中就读,须以家长和学生自愿为前提、同时、建议家长充分考虑家庭实际情况,理性为孩子选择合适的学校。

阿德老师总结:

符合以下条件 之一 的学生 均可报名

一是具有 西安市学籍 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是具有 西安市户籍 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是 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

附: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公办初中招生入学方式

1.学籍、户籍均在xx区:

所需资料: 户口薄、《西安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入学安排: 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2.学籍其它区,户籍xx区,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

所需资料: 持户口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信息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

入学安排: 持相关证件到xx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或学区对应初中学校登记。(各区稍有不同)

3、集体户入学办法

所需资 料: 各城区要求提供的资料稍有不同,以每个城区教育局具体通知为准。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①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②入学方式: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按各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新城区居住证或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现居住社区办理的我区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2.户籍证明: 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务工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 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附:公办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5月10日12:00

向社会公布辖区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5月20日-

5月31日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入学细则登记

6月10日前

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学校审核派位,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月25日前

小学完成发放《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月30日前

初中完成发放《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7月2日前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小学、初中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

附:义务教育阶段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以下政策准入类学生只要持相关证明也可以在西安上学

注:

1、1—8类政策规定准入的学生除提供上表所列证件外,还需持有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和我市居住证或我市居住证明或户口簿。

2、其他特殊情况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