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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所涉及债权资产:截至2019年6月30日,对福建仁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仁文”)债权总额 143295.73万元,其中本金 43349.97万元,利息57147.62万元,逾期支付利息滞纳金 25374.65 万元,财务顾问费 11726.54 万元,逾期支付财务顾问费滞纳金 5696.95万元。担保方式为抵质押兼保证担保。

福建仁文债权以主债务人福建仁文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 50 号“大儒世家”车位(目前剩余349个车位)和担保人厦门仁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仁文”)位于厦门同安区“金帝中洲滨海城”B1-5 和 B1-8 子地块截至2011年10月31日止的在建工程(包含住宅、店面共计建筑面积 10.8万平方米和1232个地下车位)设定抵押担保;并由厦门仁文、福建金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集团”)和李雄虎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同时以福建仁文、金帝集团、厦门仁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仁文贸易”)三个股东持有的厦门仁文100%股权及其派生股权和相应权益设定质押担保。通过诉讼,法院依法确认了本债权的合法有效性、抵质押物优先受偿权,以及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目前案件在法院执行中。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拍卖、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债务重组。

公告发布日期:2019 年 8 月 8 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