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称,田忠宝违规决策引发群众上访;长期与下属打麻将赌博。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8月8日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忠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忠宝理想信念丧失,毫无政治意识,背离党的宗旨,贪图享乐,心无敬畏,党的纪律项项违反,落实中央扫黑除恶工作不认真,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和旅游活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借用被管理对象和下属车辆;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为亲属安排工作;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承揽工程谋利,搞权色交易;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规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决策引发群众上访;长期与下属打麻将赌博。漠视法律,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田忠宝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田忠宝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内蒙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0件,涉厅官4人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今年5月11日公布的《自治区纪委监委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中披露,田忠宝长期与恶势力人员混在一起吃喝玩乐,纵容其坐大成势。
这份通报说,黑恶势力“保护伞”与黑恶势力勾结在一起,包庇、纵容黑恶行为,助纣为虐、影响恶劣。除了田忠宝,通报中还点名了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指使黑社会组织人员对举报他的电视台职工行凶报复;包头市政府原副市长路智与黑社会组织骨干成员称兄道弟,为其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并在其经营的公司入股。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已打掉涉黑组织34个、涉恶团伙10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848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247起。成立30支直属“猎鹰突击队”,对食品药品犯罪、生态环境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中隐藏的黑恶势力予以重点打击,公开通缉90名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现已抓获65人。迫于强大压力,先后有304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专项行动以来,内蒙古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全区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0件,涉及厅局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118人,其他人员340余人。目前,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0人,组织处理44人,移送司法机关43人。
“老政法”邢云落马 引发内蒙古政法系统震荡
“老政法”邢云的落马拉开了此次内蒙古政法系统反腐大戏的序幕。
田忠宝的落马只是内蒙古政法系统反腐大戏的一环。“老政法”邢云的落马被认为是此次内蒙古政法系统“地震”的震源。
2018年10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邢云曾任内蒙古政法委书记。他落马后,在当地政法系统引起连锁反应,震荡频繁。
邢云落马后短短一周左右,三名当地公安系统主要官员就“出事了”。
2018年10月29日,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宝君被查;两天后,内蒙古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原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被查;次日深夜,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志斌在公安局休息室内自缢身亡,时年51岁。
2019年6月25日,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赵云辉落马。
2019年6月28日,包头市九原区政府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胡伟落马。
2019年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内蒙古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忠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田忠宝是内蒙古两天之内第二位落马的厅官。就在田忠宝被查前一天,赤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自首。
此次内蒙古政法系统震荡中涉及的主要官员还包括:呼和浩特中院院长董秉惠、通辽市政法委原书记辛金山、通辽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彦忠等。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根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邢云落马至今,内蒙古政法系统多名官员出现问题,涉及自治区以及呼和浩特、通辽市、兴安盟、包头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等多地市的至少19名主要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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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忠宝简历
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内蒙古和林县人,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08月——1983年03月,内蒙古自治区和林县舍必崖中学教师;
1983年03月——1985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和林县人民法院工作;
1985年10月——1989年09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政法委干部;
1989年09月——1995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委组织部组织员;
1995年10月——1998年09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监察局副局长;
1998年09月——2003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3年12月——2006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年11月——2008年02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8年02月——2013年01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委书记;
2013年01月——2019年0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9年01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7月被逮捕。
2019年08月,被“双开”,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文/王大山
资料来源:新华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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