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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的粑粑麻麻们注意啦!
2019年濮阳市城区及油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划片 范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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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9〕223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市区义务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为依据,以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消除大班额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并具体负责市直小学、初中(含区属“五·四”学制学校)招生划片入学工作;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各区教育部门分别负责各自小学、初中招生划片入学工作。 (二)坚持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一是在市城区购房入住的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划片就近入学。二是在市城区租房入住的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指定、统筹协调”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实现应入尽入。三是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招生政策,实行免试入学、依法自主招生。 (三)坚持学制一致的原则。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2019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学制招生。一是各区教育部门管理的“六·三”学制初中只招收符合入学条件“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不得招收“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二是市教育局管理的“五·四”学制初中负责招收市直小学毕业生和招生范围内购房入住的油田小学毕业生,入学证件不全的市直小学毕业生和区属“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三是市油田教育中心管理的“五·四”学制初中负责招收油田小学毕业生和招生范围内购房入住的市直小学毕业生,入学证件不全的油田小学毕业生由市油田教育中心统筹安排。四是“五·四”学制初中在完成学区内“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招生任务后,如有空余学位,根据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和学生家长意愿,也可招收学区内购房入住且教育部门批准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招生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独立编班。 (四)坚持“计划招生、均衡编班、控制班额”的原则。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要综合考虑辖区内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规模等诸多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当地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班额规定,原则上小学、初中招生班额均为50—55人。个别学校如因生源较多、规定班额容纳不下,片区又无法调整,确需扩大招生计划的,必须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但学校总办学规模原则上不得突破政府核定的办学规模,招生班额不得突破55人。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和招生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 (六)坚持“控辍保学、公共服务全覆盖”的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应入尽入。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学(包括现役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政府认定的问题楼盘业主子女、港澳台胞侨胞子女等),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2019年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时间 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为8月15日—25日。其中,市直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15日—17日,市直公办小学招生时间为8月20日—23日。 各区教育部门和市油田教育中心管理的小学、初中招生时间在规定的市城区招生时间内自行确定。 五、招生范围 (一)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管理的小学,分别负责招收划片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初中(含开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负责招收划片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划片范围内购房入住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原则”统筹安排。 (三)市油田教育中心管理的初中负责招收划片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 (四)华龙区、开发区管理的初中分别负责招收划片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 (五)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华龙区教育局重叠招生区域内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由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华龙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 (六)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的开德中学负责招收划片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和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 (七)濮阳工业园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原则上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到原移交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安排,工业园区教育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招生缴验证件 (一)市城区购房户入学缴验材料 1.购房实际居住的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②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证,房屋抵押由相关部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下同);③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只限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 2.购房实际居住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②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③购房发票;④水、电、气交款发票(水、电、气交款发票有其一即可);⑤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只限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 3.购营业房自主经营并在营业房实际居住的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②营业房产权证;③购营业房发票;④经商营业执照;⑤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⑥房管部门出具的无商品房证明;⑦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只限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 4.祖孙三代共住房人员子女入学(指学生父母双方在市城区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或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在市城区共同居住者),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祖孙三代家庭户口簿;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③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④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只限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 5.购房尚未实际居住的人员子女入学(政府认定的问题楼盘除外),统一先按“租房”划片入学,待实际居住后再按转学进行安排。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②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③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④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只限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 6.城中村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②房屋产权证(如无房屋产权证,可由村委会出具居住证明)。 (二)市城区租房户入学缴验材料 1.市城区户籍租房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②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廉租房相关证件);③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2.非市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等租房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②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廉租房相关证件);③公安部门登记的市城区居住证或暂住凭证;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市城区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⑤务工人员需提供在市城区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或社保交费票据;⑥经商人员需提供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⑦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出具的借读证明。 (三)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学缴验的材料 符合招生入学优待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政府认定的问题楼盘业主子女、港澳台胞侨胞子女、2014年之前教育部门或学校与城中村委会签订的有效占地协议生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提供证件。 七、招生办法 (一)市直公办小学 市直公办小学招生,采用市直小学审验证件和入户核查,市教育局复查的办法进行招生。一是参加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持招生缴验证件直接到划片小学报名登记,接受入学条件审验核查,经审验核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市教育局复验。复验合格的适龄儿童,由市直小学直接录取;市直小学审验核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要一次性说明原因,并指导适龄儿童家长及时到其所划片小学进行重新报名登记,接受入学条件核查。二是市直小学招生区域内未参加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需持招生缴验证件于8月12日—13日到市教育局招生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经确认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依据《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网上报名等事项的通知》(濮教发〔2019〕129号)规定,原则上不在享受市直小学划片生待遇。三是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符合入学条件且未按时到划片小学缴验证件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入学。四是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秋季开学前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到划片小学提出申请,并报当地教育部门备案,否则不予安排学位。五是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学,由相关部门确认后,市教育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排。 (二)市直公办初中 市直公办初中招生,采用市教育局对小升初学生网上报名信息和入学证件初审,市直初中现场审验证件和入户核查的办法进行招生。一是参加网上报名的市直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负责收缴招生报名有关证件,市教育局抽调专业人员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并依据审验结果和划片招生方案将小升初学生名单通过招生报名系统分配到各初中。市直各初中对分配的学生入学证件进行现场审验和入户核查,经审验核查合格的学生,由市直初中通过招生报名系统统一录取。经审验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要一次性说明原因,直接退回市教育局重新认定再分配。学校最终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市直各初中统一调取新生入学档案并发放入学通知书。二是参加网上报名的非市直小学毕业生,先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报名信息和招生划片范围,直接将小升初学生名单分配给各初中。再由市直各初中负责收缴证件,现场审验和入户核查,并将审验核查结果报市教育局。最后,由市教育局抽调专业人员到招生学校进行复审。各初中根据市教育局复审结果,通过招生报名系统统一录取,并调取新生档案,发放入学通知书。三是市直初中招生区域内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需持招生缴验证件于8月12日—13日到市教育局招生服务大厅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经确认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依据《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网上报名等事项的通知》(濮教发〔2019〕129号)规定,原则上不在享受市直初中划片招生待遇。四是在招生规定的时间内,符合入学条件且未按时到划片初中缴验证件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入学。五是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升初学生,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秋季开学前学生家长务必到划片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当地教育部门备案,否则不予安排学位。六是参加网上报名,但证件不全的市直“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七是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学,由相关部门确认后,市教育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排。 (三)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区属公办学校 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区属管理的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办法,可参照市教育局管理的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办法制定本辖区招生办法,但不得违背2019年市教育局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 (四)市城区民办学校 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入学,依法自主招生。各民办小学、初中要优先招生具有市城区学籍或户籍的学生,有寄宿条件的可跨区招生。严禁市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招生、超班额招生、提前组织招生、违规考试招生。 (五)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和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同步进行。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持残联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所属片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对确实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对重度智障、脑瘫等客观原因不适合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实行“零拒绝、全覆盖”,保障每名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八、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和谐稳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招生政策措施,强化责任担当,确保2019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加大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和释疑工作,引导学生家长按照要求和划片范围送其子女按时入学,防止盲目择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入学优待政策,做好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学工作,解决好问题楼盘业主子女、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子女、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城中村占地协议生入学等问题,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及时化解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设置招生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和谐稳定。 (二)严肃招生纪律,强化监督问责。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濮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濮教〔2019〕14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治理择校的通告》和市教育局“十二项严禁”招生纪律。全面落实《濮阳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工作方案》,采取必要措施,严格控制大班额学校招生规模,确保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班额不超过55人。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招生期间,纪检部门和市教育局将组成监督核查专项组,对学校招生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核查,学校违规招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对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因学校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或违反招生规定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民办学校违反招生政策,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限期改正、取消扶持优惠政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核减下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要于2019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检查,对于存在违规招生行为和起始年级存在大班额的学校予以通报追责。 (三)加强学籍管理,确保人籍一致。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为学生办理好学籍注册或接续手续。严禁招收新生入学不建立学籍档案;严禁空挂学籍和学籍造假;严禁不按规定为违规接收的学生办理转接学籍档案等行为。 (四)公示招生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市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录取名单于8月25日前要通过校务公开栏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于8月28前发放到每名学生或其父母手中,确保9月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名学生按时入学。 市教育局招生举报电话:8991730、8976899。 附件:1.2019年市直初中招生划片范围及咨询电话 2.2019年市直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及咨询电话 3.2019年市直小学、初中招生规模一览表
附 件1 2019年市直初中招生划片范围及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范围 招收住房类型 咨询电话 濮阳市第一中学 ①开州路以东、人民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石化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指2018年1月31日前租房居住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非市城区户口租房(指2019年8月31日前连续租房居住满四年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688176 ②振兴路以东、胜利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北 濮阳市实验中学 ①昆吾路以东、益民路以南、开州路以西、石化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8996946 ②开州路以东、益民路以南、振兴路以西、人民路以北 ③濮上路以东、益民路以南、昆吾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④昆吾路以东、益民路以南、振兴路以西、古城路以北和振兴路以东、建设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古城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⑤濮上路以东、益民路以南、昆吾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⑥振兴路以东、胜利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古城路以北和开州路以东、人民路以南、振兴路以西、古城路以北 市城区户口租房(指2018年2月1日后租房居住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濮阳市第三中学 ①濮上路以东、古城路以南、开州路以西、石化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非市城区户口租房(指2019年7月31日前租房居住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8998795 ②濮上路以东、石化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站前路以北和濮水路以东、石化路以南、濮上路以西、站南路以北 ③京开大道以东、濮水河以南、西马颊河以西、石化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 ④开州路以东、古城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石化路以北(该区域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也可就学市二高初中部) 市城区户口租房(指2018年2月1日后租房居住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市城区户口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濮阳市第四中学 ①开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振兴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市城区户口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8996106 ②振兴路以东、中原路以南、金堤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③金堤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胜利路以北 ④振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金堤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指2018年7月31日前租房居住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学校名称 招生范围 招收住房类型 咨询电话 濮阳市第五中学 ①京开大道以东、中原路以南、长庆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非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8995378 ②振兴路以东、益民路以南、 金堤路以西、建设路以北和 金堤路以东、黄河路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建设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③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 市直和区属“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 濮阳市第六中学 ①濮水路以东、绿城路以南、历山路以西、五一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
6688099 ②开州路以东、五一路以南、历山路以西、中原路以北 ③开州路以东、中原路以南、振兴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濮阳市第七中学 ①濮上路以东、胜利路以南、昆吾路以西、古城路以北和黄河路以南、濮上路以西、石化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非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8799266 ②濮上路以东、古城路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石化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③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 市直和区属“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 濮阳市第八中学 ①濮上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开州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8999803 ②濮上路以东、黄河路以南、 振兴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③振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金堤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指2018年8月1日后租房居住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濮阳市第九中学 ①金堤路以东、中原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8959887 ②历山路以东、绿城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中原路以北(该区域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也可就学市十中和开德中学) ③振兴路以东、中原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学校名称 招生范围 招收住房类型 咨询电话 濮阳市第十中学 ①京开大道以东、卫都大道以南、大庆路以西、绿城路以北和京开大道以东、绿城路以南、西马颊河以西、中原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非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8959926 ②中原路以北、绿城路以南、长庆路以西、西马颊河以东(该区域内油田职工子女入学由市油田教育中心负责安排) ③历山路以东、绿城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中原路以北(该区域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也可就学市九中和开德中学)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④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 市直和区属“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 濮阳市第二高级中学初中部 ①京开大道以东、濮水河以南、西马颊河以西、站南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8992527 ②濮上路以东、站前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站南路以北 ③西马颊河以东、长庆路以西、石化路以南、站南路以北 ④市直“五·四”学制中的寄宿小学毕业生和濮水路以东、站南路以南、长庆路以西居住的市直“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 ⑤京开大道以东、胜利路以南、西马颊河以西、站南路以北和开州路以东、益民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站南路以北 “六·三” 学制小学毕业生(含自购房、自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该区域内租房居住的各类型“六·三” 学制小学毕业生由华龙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华龙区初中 ⑥市三中招生区域内 非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或证件不全的市直“五·四” 学制小学毕业生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 ①濮水路以东、五一路以南、开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8996932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濮上实验学校 ①开州路以东、中原路以南、振兴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濮水路以东、五一路以南、开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市城区户口租房、非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学校名称 招生范围 招收住房类型 咨询电话 濮阳市开德中学 ①卫都大道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绿城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非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8750618
②历山路以东、京开大道以西、绿城路以南、中原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③市六中招生区域内
随其他监护人居住或证件不全的“五·四” 学制小学毕业生 ④濮上路以东、卫都大道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绿城路以北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的小学毕业生 “六·三” 学制小学毕业生 ⑤濮水路以东、绿城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五一路以北和开州路以东、五一路以南、京开道以西、中原路以北 非城区户口租房 ⑥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 市直和区属“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
附 件2 2019年市直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及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范围 招收住房类型 咨询电话 濮阳市实验小学 振兴路以东、胜利路以南 京开道以西、建设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连续租房居住满3年以上(指连续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备案满3年以上,租房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下同)、非市城区户口连续租房居住满4年以上(指连续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备案满4年以上,租房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下同)。 8975233 濮阳市第二 实验小学 ①昆吾路以东、胜利路以南 振兴路以西、建设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连续租房居住满2年以上、非市城区户口连续租房4年以上。 8997305 ②濮上路以东、益民路以南 振兴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③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现役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引进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 濮阳市第三小学 振兴路以东、京开道以西 中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连续租房居住满3年以上(该区域内租房不足3年的学生由华龙区和开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黄河路小学和振兴路小学)。 8939910 濮阳市子路小学 ①开州路以东、建设路以南 京开道以西、石化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连续租房居住满2年以上、非市城区户口连续租房4年以上。 8998931 ②京开道以东、濮水河以南 西马颊河以西、石化路以北 ③振兴路以东、胜利路以南 京开道以西、建设路以北 市城区户口租房连续租房居住满2年以上 濮阳市昆吾小学
①濮上路以东、古城路以南、 开州路以西、站南路以北 市城区户口自购商品房、市城区户口自购营业房、市城区户口祖孙三代共住房。 8977779 ②开州路以东、石化路以南、 长庆路以西、站南路以北 ③甲醇厂第二生活区 市城区户口自购商品房、市城区户口祖孙三代共住房。 濮阳市昆吾小学西校区 ①濮上路以东、古城路以南、 开州路以西、站南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自购商品房、非市城区户口自购营业房、非市城区户口祖孙三代共住房。 6906969 ②开州路以东、石化路以南、 长庆路以西、站南路以北 ③甲醇厂第二生活区 非市城区户口自购商品房、非市城区户口祖孙三代共住房。 濮阳市昆吾小学戚城校区 ①濮上路以东、石化路以南、 京开道以西、站南路以北 自建房(含宅基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8966068 ②昆吾路以东、建设路以南、 京开道以西、石化路以北 ③京开道以东、濮水河以南 西马颊河以西、石化路以北 市城区户口租房、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④市教育局统筹分配的学生 符合市直小学入学条件,但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网上报名,需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 学校名称 招生范围 招收住房类型 咨询电话 濮阳市五中 小学部 ①京开道以东、黄河路以南、 长庆路以西、胜利路以北(该区域内油田职工子女入学由市油田教育中心负责安排)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 8995379 ②京开道以东、中原路以南、 西马颊河以西、黄河路以北(该区域内油田职工子女入学由市油田教育中心负责安排) ③西马颊河以东、石化路以南、 长庆路以西、站南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濮阳市六中 小学部 开州路以东、五一路以南、 京开道以西、中原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 6688031 濮阳市七中 小学部 ①濮上路以东、胜利路以南、 昆吾路以西、古城路以北和昆吾路以东、建设路以南、 开州路以西、古城路以北(该区域内不符合招生条件的非市城区户口租房由华龙区第八中学小学部负责招生)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非市城区户口连续租房4年以上。 8799238 ②濮上路以东、石化路以南、 长庆路以西、站南路以北 市城区户口租房 ③濮上路以东、古城路以南、 开州路以西、石化路以北 ④市教育局统筹分配的学生 符合市直小学入学条件,但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网上报名,需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 濮阳市八中 小学部 ①濮上路以东、黄河路以南、 振兴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 8999803 ②昆吾路以东、黄河路以南、 振兴路以西、建设路以北 市城区户口租房、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濮阳市十中 小学部 ①京开道以东、卫都路以南、 长庆路以西、中原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该区域内油田职工子女入学由市油田教育中心负责安排。 8959926 ②西马颊河以东、中原路以南、 长庆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③西马颊河以东、绿城路以南、 长庆路以西、中原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连续满3年以上(该区域内租房不足3年的学生由华龙区京开路第一小学负责招生)。 ④金堤路以东、五一路以南、 京开道以西、中原路以北 自建房(含宅基房)、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学校名称 招生范围 招收住房类型 咨询电话 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小学部 濮上路以东、五一路以南、 振兴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 8996932 濮阳市绿城实验学校 ①濮上路以东、卫都路以南、 金堤路以西、绿城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自建房(含宅基房)、市城区户口连续租房1年以上(该区域内租房不足1年的学生由示范区北环路第一小学负责招收)。 8506103 ②濮上路以东、绿城路以南、开州路以西、五一路以北 市城区户口自购商品房、市城区户口自购营业房、市城区户口祖孙三代共住房、自建房(含宅基房)。 ③建业壹号城邦小区 市城区户口自购商品房、市城区户口自购营业房、市城区户口祖孙三代共住房。 濮阳市开德小学 金堤路以东、卫都路以南、 京开道以西、绿城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自建房(含宅基房)、市城区户口连续租房1年以上(该区域内租房不足1年的学生由示范区北环路第一小学负责招收)。 8750811 濮阳市大召实验学校 (教学地点暂借用开德小学) ①濮上路以东、绿城路以南、开州路以西、五一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自购商品房、非市城区户口自购营业房、非市城区户口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该区域内租房不足1年的学生由示范区北环路第一小学负责招收)。 8750811 ②开州路以东、绿城路以南、 京开道以西、五一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自建房(含宅基房)、市城区户口租房(该区域内租房不足1年的学生由示范区北环路第一小学负责招收)。 濮阳市华龙区 金堤路小学 ①振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 京开道以西、胜利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非市城区户口连续租房租房居住满半年以上(该区域内租房不足半年的学生由华龙区和开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京开路第二小学、石化路第二小学和濮上路第一小学)。 8957323 ②昆吾路以东、黄河路以南、 振兴路以西、建设路以北 自建房(含宅基房)。 ③振兴路以东、胜利路以南、 京开道以西、建设路以北 自建房(含宅基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非市城区户口连续租房居住满半年以上(该区域内租房不足半年的学生由华龙区和开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京开路第二小学、石化路第二小学和濮上路第一小学)。
附 件3 2019年市直小学、初中招生规模一览表 学校名称 招生班级数(班) 招生班额(人) 濮阳市实验小学 14 50—55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 14 50—55 濮阳市第三小学 10 55 濮阳市子路小学 10 50—55 濮阳市昆吾小学 9 50—55 濮阳市昆吾小学西校区 10 55 濮阳市昆吾戚城校区 6 55 濮阳市第五中学小学部 6 55 濮阳市第六中学小学部 10 55 濮阳市第七中学小学部 6 50—55 濮阳市第八中学小学部 8 55 濮阳市第十中学小学部 6 50—55 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小学部 8 50—55 濮阳市华龙区金堤路小学 6 55 濮阳市绿城实验学校 8 55 濮阳市开德小学 8 50—55 濮阳市大召实验学校 6 50—55 学校名称 招生班级数(班) 招生班额(人) 濮阳市第一中学 16 50—55 濮阳市实验中学 16 50—55 濮阳市第三中学 12 50—55 濮阳市第四中学 12 50—55 濮阳市第五中学 10 50—55 濮阳市第六中学 10 55 濮阳市第七中学 6 50 濮阳市第八中学 6 50—55 濮阳市第九中学 8 50—55 濮阳市第十中学 6 50—55 濮阳市第二高级中学初中部 8 50—55 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 10 55 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濮上实验学校 3 50—55 濮阳市开德中学 12 55
油田2019年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文件精神,根据《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油田义务教育实际,现将2019年油田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计划招生管理的原则。根据招生学校的办学规模和网上报名数据,核定、下达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小学新生班额为55人以下(含民办),确保“大班额零增量”。
(二)坚持“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
市城区户籍居民子女。按照“属地管理,学制一致、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入学。
非市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等购房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实际住址、学制一致、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入学。
非市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等租房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流入地负责、学制一致、统筹安排、免试入学”的原则入学。
民办小学实行计划管理、免试自主招生。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小学招生对象: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2019年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及招生类型。
(一)招生学校审核证件 。8月15日-17日,各学校组织新生报名、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到划片学校审验证件、报名登记。学校可联合公安、房产相关部门人员对证件进行联审,并组织人员入户调查。
(二)教育中心复查证件 。8月23日-26日,教育中心对学校登记的小学新生证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新生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录取,审核后名单导入学籍系统。复查不合格的证件退回学校,不予录取。
(一)家庭自购房
1.学生父母自购商住房:学生父母在划片范围内购买房产且实际入住的学生,按房产划片入学。须缴验的证件有:家庭户口本、房产证件(含购房发票)。未办理房产证件的,须提供在市房产局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全款票据、至少三个月的水电费发票等。
自购营业房自主经营并实际居住,须缴验的证件有:家庭户口本、营业房产权登记证、市房产局开具的无商住房证明、营业执照等。
2.学生祖辈自购房:学生父母无自购房,直系三代亲属在同一个户口本且共同居住的居民子女,按祖辈购买房产划片入学。须缴验的证件有:家庭户口本、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宅房产证件(含购房发票)、学生父母双方在市房产局开具的无住房证明等。
(二)市城区户口租房户缴验的证件: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市城区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②2017年6月17日前在市房产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满两年)。③学生父母双方在市房产局开具的无住房证明。④家庭户口本。以上①②条须在学校划片范围内。
(三)非市城区户口租房户缴验的证件: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市城区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②2017年6月17日前在市房产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满两年)。③学生父母双方在市房产局开具的无住房证明。④公安部门办理的在市城区的居住证或暂住凭证。⑤务工人员需提供当年在市城区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或社保交费票据,经商人员需提供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⑥家庭户口本。以上①②条须在学校划片范围内。
(四)其他必备证件:①以上适龄儿童入学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监护人身份证、网上报名登记表等。②非城区户口居民子女入学另须缴验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出具的借读证明。
1.各项证件办理日期应在2019年6月17日(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
2.自明年起在市房产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须满3年(当年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标注具体时间的除外)。
3.居民自购房6年内只供一个房主(指产权所有人,不含其他共有人)的子女划片入学(从第一个子女入学起计算)。
4. 不参与网上报名的、网上报名信息与实际证件不符的适龄儿童不享受划片入学待遇,统筹指定到小班额学校入学。凡是证件、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予以清退,到原户籍所在地入学。
5.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中对于“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的要求,结合油田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对于部分小区和学校实施“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多校交叉划片的区域在统一地点进行审验,按照各校存量学位等因素确定派位顺序,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随机派位(或摇号抽签等方式),从第一顺位学校起派位,完成该校招生计划后开始派位第二顺位学校,以此类推。
6.符合招生入学优待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港澳台胞侨胞子女等,参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提供证件。
教育中心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新生证件复查结果,在全国学籍网上为正式录取的新生注册学籍。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教育中心成立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若干,设立招生咨询处和招生服务电话,并派遣人员到教育中心招生服务大厅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电话(手机和办公电话)、咨询人员、招生服务电话于8月9日前报中心107室。
(二)高度重视,做好宣传
学校应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招生政策。
8月10日起,学校在校门口和本校招生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张贴招生通知,公布招生电话,接受学生家长政策咨询。
(三)加强管理,规范行为
1.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和教育中心招生工作“八不准”。进一步加强管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行为,严格按照招生要求,安排好本校的招生事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教育中心统一管理。
2.学校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和限定班额进行招生。未经教育中心审核,超出招生计划招收的新生不予注册学籍。
3.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统一安排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各个环节的招生工作,不准提前或拖延招生时间,不准组织招生考试。8月30日前按照规定格式上报新生信息,完成招生工作。
4.禁止招收不满六周岁的新生。新生建籍一年内不允许转学,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5.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招生工作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落实招生工作责任者和责任追究制,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等处罚。
(四)廉洁招生,树好形象
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招生,树立良好的招生形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文件精神,根据《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油田义务教育实际,现将2019年油田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计划招生管理的原则。根据招生学校的办学规模和网上报名数据,核定、下达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初中新生班额为55人以下,确保“大班额零增量”。
(二)坚持“划生源学校”招生原则。市城区初中在划片招生的基础上招收生源小学中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三)坚持统筹管理原则。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位数量,统筹协调管理招生工作。
2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油田各公办初中、景华中学只招收2019年 “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油田实验学校、英杰学校只招收2019年 “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
3
三、划片范围
4
四、招生审核时间
(一)招生学校审核证件。8月15日-17日,各学校组织新生报名、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到划片学校审验证件、报名登记。学校可联合公安、房产等部门人员对证件进行联审,并组织人员入户调查。
(二)教育中心复查证件。8月19日-21日,教育中心对学校登记的初中新生证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新生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录取,教育中心审核后名单导入学籍系统。复查不合格的证件退回学校,不予录取。
5
五、招生入学办法及招生类型
根据网上报名和生源调查情况,确定各学校招生入学办法和招生类型。
(一)按划片办法入学
家庭在学校划片范围内有自购房(含营业房和祖辈住房)的五四制小学毕业生,按住房划片入学。
(二)按“划生源学校”办法入学
属于“划生源学校”招生办法的初中,招收生源小学中符合相关条件的毕业生。各校招生类型和条件详见附件3。
(三)按统筹指定办法入学
不符合附近初中有关入学条件的油田公办小学毕业生,到统筹指定的初中入学。
油田八中、十九中、二十六中属于统筹指定入学的学校,在班额允许的条件下接收油田公办小学毕业生中的无自购房居民子女,学生家长持户口本、身份证、小学毕业证、父母双方在市房产局开具的无房证明等到校登记信息。
6
六、缴验证件
(一)家庭自购房
(二)市城区户口租房户缴验的证件:①2019年6月17日前在市房产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②学生父母双方在市房产局开具的无住房证明。③家庭户口本。以上①条须在学校划片范围内。
(三)非市城区户口租房户缴验的证件:① 2019年6月17日前在市房产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②学生父母双方在市房产局开具的无住房证明。③公安部门办理的在市城区的居住证或暂住凭证。④家庭户口本。以上①条须在学校划片范围内。
(四)其他必备证件:小学毕业生还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网上报名登记表、毕业证等。
7
七、相关政策
4.网上报名信息与实际证件不符的适龄儿童不享受划片入学待遇,统筹指定到小班额学校入学。凡是证件、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予以清退,到原户籍所在地入学。
5.初中阶段有转学记录的不享受中招分配生待遇,各初中分配生指标以教育中心核定的招生计划为准。
8
八、注册学籍
教育中心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新生审查结果,在全国学籍网上为正式录取的新生注册学籍。
9
九、招生要求
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若干,设立招生咨询处和招生服务电话,并派遣人员到教育中心招生服务大厅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电话(手机和办公电话)、招生服务电话于8月9日前报中心107室。
4.新生建籍一年内不允许转学。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来源:濮阳广电新媒体中心综合整理自濮阳市教育局及网络-
本期编辑:董芳芳
责任编辑:马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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