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背景:

惠安德诚医院,一名女子送来一位伤势严重的幼童,经抢救后不治身亡,医生发现,孩子身上的伤势复杂,不像是单纯的摔倒或者撞到,存在被虐待的可能性。又见该女子的神色不对,随即报警。死者母亲到场发现儿子手指发黑,肚子是胀的,整个下身又肿又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何判罚?不同的罪名,不同的惩处结果,你认为构成哪种罪名?

首先该案当中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的罪名是虐待罪或故意伤害罪,两罪的判罚如下:

【虐待罪】虐待罪中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中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在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司法实践中,主要从主观故意区别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如行为人出于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摧残和折磨的目的,在实施虐待行为过程中,不慎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其行为构成虐待罪。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动机,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虐待也会发生死亡的结果,但一般来讲,因虐待致死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日积月累,如虐待成病,不给治疗。而故意伤害致死是连续故意的伤害,直至死亡。

而本案当中可以看得出来,继母对于小凯的行为本质上并非一个长期过程累计导致的死亡的结果,而是最后一次的殴打导致小凯死亡,所以个人认为对于犯罪嫌疑人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惩处。而且通过上述两罪的对比也可以看得出来,如果是虐待罪那么本罪的顶格判罚也就是7年,而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顶格判罚甚至可以达到死刑!

去死,去死,这个女人就应该放在马路上被大货车撞死,最好撞的面目全非,太毒了这个女人,每个孩子都是天使啊,怎么这么狠心这样对他?那是一条鲜活的命啊,畜生死一万遍都不能解我的恨!!!!!!如果是我们这个地方的,我肯定天天去骂他,贱人,毒妇,最受不了儿童被虐待了,你不爱她可以,至少不可以伤害她啊!贱人,贱人,贱人,!!!!太气愤了看到类似这样的事情!!!!!

泉州惠安五岁男童被后妈虐待致死的新闻引发网友的愤慨,目前后妈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对于后妈虐待男童致死,这个在《刑法》上可能有两个罪名比较直接相关,分别是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

虐待罪规定在《刑法》第260条,根据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则在《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罪名不同,刑罚结果差距很大。一个是2至7年有期徒刑,一个则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两个罪名的区分来看,虐待罪表现为一种长期的或连续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不存在连续性和长期性,往往是一次行为。根据目前的新闻报道来看,男童后妈长期对孩子实施虐待,符合虐待罪。但对于本次男童死亡事件来看,看到报道称男童因内脏破裂出血而死,如果是因为后妈这次的殴打行为导致死亡,那但就本次事件来说,那对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进行定罪量刑,更符合刑罚罪行一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