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检测站的同事上路查车时,
他偷偷将消息透露给超限超载的车主,
让对方注意。
芜湖市一超限超载检测站工作人员
用这种方式收取车主们的“信息费”,
多年以来受贿数额竟高达40多万。
8月8日,记者从法院获悉,
这名“内鬼”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何某某是国道329
芜湖超限超载检测站聘用人员,
协助治超工作人员开展查超工作。
2013年至今,
何某某利用上述工作职务上的便利,
收取超限超载车主或驾驶员的钱款,
为车主提供查超信息,
帮助超限超载车辆逃避查处,
或拉拢腐蚀治超工作人员,
帮助被查处的车辆从轻处罚。
据了解,
何某某以“信息费”名义
收受周某和相关货车司机、车主钱款。
2013年至2019年,
他为周某以及孙某等
数十名货车车主或驾驶员
提供国道329芜湖超限超载检测站
或国道205繁昌检测站上路查车信息,
帮助车辆逃避查处,
并按照每车每月500元至700元的标准
收取所谓的“信息费”,
累计约35万元。
另外,2013年至2019年,
何某某还收受周某钱款计12万元左右,
拉拢腐蚀相关治超工作人员,
为周某组织的超限超载车队
提供路警治超出警信息,
帮助其车队逃避、减轻处罚。
近日,芜湖县法院审理认为,
何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在超限超载检测站工作期间,
非法收受多人贿赂约47万元,
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
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何某某在数年时间内多次受贿,
案涉多名行贿人员,
具有相当的主观恶性。
据此,法院作出判决,
何某某犯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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